社会街谈记
2026-08-13 18:50来自 其他

员工因台风天迟到被罚款如何维权?

  上海一名员工在台风“白海豚”登陆当天,因担心暴雨积水迟到而临时请假1小时,结果被公司扣了近1500元绩效,当地人社局已明确认定该处罚行为违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一、事件核心:台风天请假被重罚,公司理由与官方态度相悖

  当事人遭遇:8月10日,受台风影响,上海暴雨积水、地铁停运,一名员工担心通勤迟到,在公司系统内申请了1小时事假(人事已批但老板未批),到岗后却被公司通报处罚。

  公司处罚理由:公司发布内部处罚决定,称该员工“未提前1个工作日提交事假申请”“以事假掩盖迟到事实”,决定扣除其当月20%绩效(约1500元);同时,因违规批假,部门行政负责人被扣50%绩效。

  官方定性:上海市青浦区人社局明确表示,该处罚“绝对不允许”,违反了上海市政府关于恶劣天气鼓励居家办公的通告——该通告明确:因台风影响误工,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给予纪律处分,且具有强制性。

  二、维权路径:三步走策略,合法合规拿回应有权益

  第一步:内部沟通与保留证据。立即向公司提交书面异议函或正式异议申请,明确拒绝处罚决定;同时保存好请假记录、处罚通知、工资条、天气预警截图、地铁停运公告等完整证据链。

  第二步:12333投诉与劳动监察介入。拨打全国统一劳动保障维权热线12333,或直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如上海市青浦区人社局)进行投诉。官方受理后,会依法责令企业整改、返还违规扣款。

  第三步:劳动仲裁或诉讼兜底。若投诉后公司仍不纠正,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返还克扣的绩效工资;仲裁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公司以内部制度对抗政府应急通告的行为缺乏法律效力。

  

  三、法律边界:企业罚款权受限,政府通告具有强制效力

  企业无权随意罚款。劳动法中没有“罚款”概念,企业只能根据实际缺勤天数扣对应工资,不能额外加罚;即便迟到,超出合理范围的“高额扣罚”本身就不合规。

  政府通告具备强制约束力。上海市交通委、市公安局等发布的通告并非“建议”,人社局工作人员明确指出,这是政府在恶劣天气临时作出的通告,和法律补充条款一样具有强制性,企业必须执行。

  极端天气应适用“不可抗力”原则。因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导致到岗困难,员工优先保障人身安全属于正当避险,企业不得将经营风险转嫁为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