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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18:50来自 职场看点

台风天请假被罚款,员工如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一、事件核心与官方定性

  事情经过:2026年8月10日,因天气影响,上海一名员工出门前发现暴雨积水、地铁停运,担心迟到,于是在公司系统内提交了1小时的事假申请,人事已审批,但老板未批准,随后公司以“未按制度提前1个工作日提交事假申请,属弄虚作假、以事假掩盖迟到事实”为由,对该员工处以当月绩效按0.8核算的处罚,涉及金额近1500元,连审批请假的人事也一并受罚。

  官方认定违规:上海市青浦区人社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该公司在台风天气处罚迟到员工的行为违规,称“这种做法是绝对不允许的”。此前上海多部门已发布通告,明确因天气影响造成职工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给予纪律处分,且该通告具有强制性。

  二、法律依据与维权路径

  核心依据:极端天气下的误工属于不可抗力,非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各地相关规定,企业应正常支付工资,不得以内部制度对抗政府发布的保障性通告;人社局指出,政府部门的这类通告虽未写入法律条文,但和法律补充条款一样,具有强制性。

  投诉步骤:员工可保存好公司发布的处罚通知、请假申请记录、沟通记录及工资单作为证据,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维权热线12333进行投诉,也可直接前往公司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交书面材料,要求对企业违规扣罚行为进行查处;员工无需接受违规处罚决定,有权要求公司撤销处罚并返还扣款。

  三、企业管理制度的边界

  制度不能凌驾于安全与法规之上:企业可以制定严格的考勤制度,但任何内部规定都不能违背法律和政府在极端情况下发布的公共政策,在灾害天气面前,员工的人身安全应优先于机械的考勤考核。

  罚款权的法律限制:劳动法中并无“罚款”概念,企业只能根据实际未出勤情况按比例扣除对应工资,而不能额外加罚,此次处罚中员工被扣近1500元,如远超当日应发工资标准,则本身已不合规;企业应建立更人性化的应急预案,如允许居家办公或统一处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考勤异常,而非对员工进行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