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我听交警的”案中女子为何被判赔礼道歉?
苏州“我听交警的”案迎来一审判决,涉事女子因在交通事故后,擅自将未经打码的视频发布到抖音,并发表负面言论,严重侵害了当事小伙及其兄弟的人格权,被判令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一、判决核心:人格权受侵害是道歉赔偿的根本原因
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女子的行为构成了对原告人格权的侵害,具体包括:- 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女子未经许可,擅自在抖音平台发布包含原告肖像及其兄弟龙某手机号的视频 。- 发表侮辱性言论:视频中包含了“你撞了我”“你怎么活到现在的”等足以降低原告社会评价的负面言论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和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法院判定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必须承担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
二、侵权事实:从交通事故到网络网暴的升级
事件的根源虽是交通事故,但法律责任的核心在于女子后续的网络行为:- 事故真相:2025年8月4日,苏州小伙骑车时与逆行的女子发生剐蹭,交警认定女子负全责,小伙无责 。- 恶意构陷:女子在现场用诱导性、侮辱性言辞质询小伙(如“你撞了人还揍人是吗?”),并将剪辑后的视频发到网上,试图利用舆论颠倒黑白 。- 信息泄露:视频未对当事人肖像和手机号进行打码处理,导致小伙及其兄弟的手机号被泄露,遭到大量网友的骚扰、谩骂和恶意解读 。
三、双重追责:行政拘留与民事赔偿并行
该案实现了“一案双罚”,体现了法律对网络侵权的零容忍:- 行政层面:早在2025年10月,苏州警方就已认定该女子“公然侮辱他人”和“侵犯隐私”,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 民事层面:2026年8月10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 - 女子在抖音平台向两位原告赔礼道歉,发布时间不少于七日,内容需经法院审核 。 - 女子向两位原告分别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 重大影响:由于网暴,小伙被迫离职,其兄弟的正常工作也严重受扰,这正是法院支持赔偿请求的关键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