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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虚构收费标准违反哪些规定?
深圳一名出租车司机从深圳北站送客到东莞凤岗,计价器显示120元却虚构收费标准,向乘客索要251元,被交通执法部门查实后罚款1000元,多收费用已退回。
一、事件事实与处罚结果
事件经过:2026年8月,乘客从深圳北站打车至东莞凤岗,到达后计价器显示120元,司机吴某为多收钱,虚构“巡游出租车收费标准”并虚报高速费用,要求乘客支付251元,并通过微信全额收取。
查处与处罚:交通执法部门接到投诉后查实违规行为,责令司机退回多收费用,并处以1000元罚款。
二、司机虚构收费标准违反的法规
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要求出租车驾驶员必须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司机虚构收费标准、虚报高速费,属于违规加价。
违反《价格法》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出租车服务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司机虚构收费标准构成价格欺诈,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司机利用信息不对称虚构费用,属于欺诈行为,乘客有权要求退还费用并主张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
三、对乘客的维权建议与行业警示
乘客维权要点:建议乘客索要发票、保留支付记录和车辆信息;遇违规收费可拨打12328或12345投诉,要求退还多收费用并申请赔偿。
行业治理方向:此次处罚体现了交通执法部门对出租车违规收费的“零容忍”态度,通过日常巡检和乘客举报双重渠道打击乱收费,维护行业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