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亲历录
生态环境法典何时正式施行?
一、施行日期与核心约束
施行时间:2026年8月15日起全面施行,这是我国首部生态环境领域的统一法典,也是世界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
禁止区域: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均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处罚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二、关键调整与治理提升
源头前移:法典要求地方政府加强对餐饮服务业布局和设置的引导,在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环节提前告知选址禁止性要求,从源头解决问题
执法下沉:法典赋予县级生态环境分局独立执法权,解决过去基层执法权限不清的痛点,强化监管效率
总量规模:法典共5编、1242条,系统整合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10余部单行法律,同步废止旧法
三、存量管理与维权路径
存量处理:已合法经营的存量餐饮不在此次禁令直接适用范围,但若油烟超标排放或净化设施不达标,照样会被依法查处
设备要求: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者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未安装或未正常使用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投诉渠道:居民发现违规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向当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