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广角看台
2026-08-13 12:18来自 其他

台风天请假被公司罚款合法吗?

  一、事件定性:公司处罚违规,政府通告具有强制性

  官方明确表态:上海市青浦区人社局回应称,该公司处罚行为“绝对不允许”,政府发布的恶劣天气通告具有法律补充条款的强制性 。

  政府通告要求:8月9日晚“上海发布”明确要求,因台风影响造成职工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以此理由给予纪律处分 。

  二、法律底线:企业内部制度不能凌驾于应急管理之上

  不可抗力背景:台风“白海豚”导致暴雨积水、地铁停运,员工通勤安全面临客观风险,公司要求“提前一天请假”在突发天气下不具备合理执行基础 。

  加班权与安全权:《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公司要求员工冒险通勤且处以重罚,与管理宗旨相悖 。

  罚款权限制:法律并未赋予企业直接罚款权,所谓“罚扣”应基于实际缺勤扣除对应工资,而非滥施惩罚性扣款 。

  

  三、维权路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直接解决渠道:人社局建议受罚员工不接受公司决定,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

  证据留存要点:保留台风预警截图、地铁停运公告、请假审批记录及公司处罚通知,作为投诉时的关键证据 。

  差异化处理:特殊保障岗位(如应急救援)需服从出勤安排,但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普通岗位员工因不可抗力无法到岗,公司不得以旷工论处 。

  四、企业反思:制度刚性与人性关怀的平衡

  管理误区:公司通报称“大部分员工克服困难到岗”,暗示未到岗者缺乏责任担当,这种“以多数约束少数”的管理逻辑在极端天气下缺乏合理性 。

  处罚力度不当:平时迟到罚200元,台风天请假却扣1500元,罚额缺乏内部制度依据且显失公平 。

  合规警示:企业应完善极端天气应急预案,提前明确居家办公、弹性到岗等措施,避免将内部考勤制度与公共政策冲突,从而陷入违法处罚的被动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