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我国生态治理正加速迈向法治化、系统化的新阶段,作为指导14亿公民日常行动的绿色生活指南,《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由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于2023年6月5日正式发布,从知识学习、日常行为到社会监督三个层面为每个人提供了可操作的行动标准。
《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由十条具体规范组成,内容覆盖从个人意识到公共参与的完整链条,旨在引导全社会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一、知识与意识层面
关爱生态环境(第一条):要求公民及时了解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学习掌握环境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和技能,提升生态文明素养,树立生态价值观。
共建美丽中国(第十条):作为纲领性条款,强调坚持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与工作方式,自觉做生态文明理念的模范践行者。
二、日常生活与工作方式层面
节约能源资源(第二条):拒绝奢侈浪费,践行光盘行动;节约用水用电用气,选用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纸张双面利用。
践行绿色消费(第三条):理性消费,优先选择绿色低碳产品,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外出自带购物袋、水杯,闲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
选择低碳出行(第四条):优先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出行,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家庭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
分类投放垃圾(第五条):学习掌握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知识,减少垃圾产生,按标识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其他垃圾。
减少污染产生(第六条):不露天焚烧垃圾,少烧散煤,多用清洁能源,少用化学洗涤剂,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不用超薄农膜,避免噪声扰邻。
呵护自然生态(第七条):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积极参与义务植树,不购买不使用珍稀野生动植物制品,拒食珍稀野生动植物,不随意引入或放生外来物种。
三、公共参与与社会监督层面
参加环保实践(第八条):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争做生态环境志愿者,从身边做起,影响带动他人参加生态环境保护实践。
参与环境监督(第九条):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环保义务,劝阻、制止或曝光、举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浪费粮食的行为。
这十条规范从个体行为的“最小单元”入手,将建设美丽中国的宏大目标分解为每个人可触及的日常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