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十五五'规划》提出了哪些具体目标?
《生态保护“十五五”规划》近日正式出台,为未来五年我国生态保护工作划定了清晰的“硬指标”,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到2030年必须完成的四项量化目标,标志着我国生态治理正式迈入可衡量、可考核的新阶段。
一、四大核心量化目标划定生态保护“硬杠杠”
规划明确了到2030年的四项关键量化指标,为生态保护提供了清晰标尺:
自然保护地占比: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18%,进一步筑牢生物多样性保护主阵地。
生态质量指数:生态质量指数(EQI)提升到86.5,推动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
水土保持率:水土保持率达到74%以上,持续攻坚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问题。
森林覆盖率:森林覆盖率达到25.8%,在扩大绿化面积的同时更加注重森林质量提升。
二、多维治理体系搭建“可考核”标尺
规划从生态空间格局、生态系统质量、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问题等多个维度,构建起完整的生态保护框架:
巩固生态安全屏障:重点构筑“三北”工程区绿色屏障,优化建立80个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重点区域。
全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珍贵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修复,畅通水生生物洄游通道。
城乡生态品质提升:完善城乡绿地系统,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乡生态宜居品质。
自然恢复为主: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推行草原、天然林、湿地、河湖等自然生态系统休养生息。
三、协同推进与配套保障
《生态保护“十五五”规划》与其他国家级规划形成联动,共同支撑美丽中国建设目标:
与美丽中国建设协同:国务院印发的《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PM2.5平均浓度降至27μg/m³以下,优良水体比例提高到85%。
配套专项规划支撑:生态环境部同步发布《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等专项规划,覆盖各要素领域。
常态化督察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实现三轮全覆盖,查实一大批突出问题,推动区域性、流域性共性问题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