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镜
2026-08-13 10:49来自 其他

案件详情中,男子长期遭噪音扰民是否属实?

  关于“男子被炸街吵醒刺死骑行辅警”一案中“男子长期遭噪音扰民”的说法属实。媒体报道、法律文书及司法鉴定均证实:52岁的王某自2019年起长期饱受深夜摩托车“炸街”噪音折磨,案发当晚凌晨更是两次被轰鸣声吵醒,其供述与妻子、邻居证言及警察接警记录相互印证。

  一、王某长期受扰的本人陈述与背景

  多年折磨与精神困扰:王某向警方供述,自2019年起其小区附近“炸街”情况时常发生,导致他睡眠极差,一旦被吵醒就很难再睡着,长时间这样的状态让自己精神状态濒临崩溃。

  案发当晚的直接刺激:2025年5月29日凌晨1时许,他在睡梦中被楼下“炸街”噪音吵醒,之后睡得迷迷糊糊,凌晨2时左右再次被摩托车轰鸣声吵醒,随后精神状态很糟,产生了报复念头。

  家庭与健康背景:王某妻子证实,丈夫睡眠质量不好,卧室朝公路一侧;家中妻子患癌,两名子女待养,王某靠弱电安装微薄收入维持生计,生活压力巨大。

  二、死者车辆噪音超标的客观证据

  司法鉴定报告:案发后,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委托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对付某的摩托车进行鉴定,结论为发动机排气管存在改装情形,车辆噪音测量值高达110.9dB(A),远超国家限值92dB(A)的标准。

  朋友证言:死者付某的朋友杨某在案发后告诉民警,付某的摩托车拆掉了消音塞,排气管声音很大,“我们骑摩托车排气管声音大,晚上确实扰民,当晚他将油门转速扭得很高,我都觉得很吵。”

  三、法院认定与案件裁判结

  事实确认:法院审理查明,被害人付某与朋友深夜骑行音量较大的摩托车确有不当。

  法律定性:法院认为,付某的扰民行为仅可能构成行政违法,且在案证据证实其案发前骑行活动并不频繁,尚不足以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过错。

  裁判结果:2026年5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死刑。王某不服,已上诉至贵州省高院,其家属表示愿赔偿60万元以求谅解。

  这起案件凸显了深夜“炸街”噪音扰民对居民精神健康的严重摧残,以及社会治理中投诉处置机制的重要性。当合法维权渠道长期不畅,积压的怒火可能走向极端,两个家庭因此破碎,教训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