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疾控中心建议发热咽痛患者如何对症用药?
近期发热、咽痛患者增多,山东疾控提醒公众不要硬扛,关键原则是“先检测、后用药”,切忌一有症状就盲目服用抗生素或抗病毒药,否则不仅无效,还可能延误病情、增加身体负担。
一、症状高发背景:发热咽痛常见原因多样
当前主要诱因:中国疾控中心最新数据显示,发烧、咽痛就诊患者中,新冠病毒检测阳性率达20.3%,新冠已超过流感成为目前排名第一的呼吸道病原体。主流毒株为NB.1.8.1及其亚分支,传染性强但致病力相对减弱。
其他常见病原体:流感、普通感冒(鼻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扁桃体炎、疱疹性咽峡炎等均可引起发热咽痛。不同病原体处理方式差异很大,单凭症状难以准确判断。
硬扛的风险:持续高烧、严重感染若拖延不治,可能发展为肺炎、败血症等严重并发症,尤其对老人、儿童、孕妇及基础病患者危害更大。

二、对症用药原则:先明确病因,再精准用药
第一步:进行检测:出现发热、咽痛症状后,建议自测抗原或前往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抗原检测,明确是否为新冠、流感或普通病毒感染。检测有助于避免误用、滥用药物。
第二步:针对性用药
新冠确诊:高风险人群(65岁以上、有基础病、免疫低下者)应在症状出现5天内,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抗新冠病毒药物。
流感确诊:发病48小时内可用奥司他韦、玛巴洛沙韦等抗流感药物,均需遵医嘱使用。
普通感冒/病毒性咽炎:无特效抗病毒药,以对症治疗为主。若体温≥38.5℃,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退热;咽痛明显可用温盐水漱口、含服润喉糖缓解。
细菌性扁桃体炎:需医生判断,通常使用阿莫西林等青霉素类抗生素,但抗生素对病毒完全无效,不可自行服用。
绝对不能做的事:禁止滥用抗生素(对病毒无效)、禁止随意使用复方感冒药(成分复杂可能加重副作用)、禁止盲目服用多种药物叠加。
三、就医警示信号:这些情况需及时就诊
必须立即就医的指征:持续发热超过3天且体温≥38.5℃,退热药效果不佳;出现胸闷、气短、呼吸困难;精神萎靡、意识模糊;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特殊人群注意:孕妇体温超过38.5℃持续不退,或出现剧烈头痛、胎动异常,需立即就医,在医生指导下安全用药;儿童出现拒食、嗜睡、呼吸急促等,也应尽快就诊。
就医途中防护:患者及陪护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