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火新探
2026-08-13 10:43来自 职场看点

上海员工台风天临时请假1小时被罚近1500元,人社局为何认定违规?一文看懂维权规则

  上海员工台风天临时请假1小时,被公司扣罚近1500元绩效;上海市青浦区人社局已认定该处罚违规,明确“绝对不允许”,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1]

  这起发生在台风“白海豚”过境期间的劳资争议,因公司“一刀切”重罚而迅速登上热搜。据极目新闻8月12日报道,涉事员工是一名上海网友,8月10日一早,因台风“白海豚”带来暴雨,小区门口积水、多条地铁停运,她预估通勤时间可能超过一个半小时,于是立刻在公司系统内提交了1小时事假申请。系统显示,“人事批了,但老板那里一直没批”。[1]

  当天她赶到公司后,遭到老板批评,随后公司发布处罚决定,认定她“弄虚作假、以事假掩盖迟到事实”,且未按公司制度“提前1个工作日提交事假申请”,对其扣罚当月绩效20%,金额接近1500元。同一份处罚决定中,另一名员工因临时提交全天事假被扣20%绩效,一名审批该请假的人事负责人因“违规审批”被扣50%绩效。涉事员工表示,平时迟到一次仅罚200元,这次1小时假却罚近1500元,她无法接受,已向公司提交异议函。[1]

  台风天临时请假1小时被罚近1500元,公司处罚到底合不合法?

  结论:不合法。上海市青浦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在台风天气处罚迟到员工的做法,违反了上海市政府关于恶劣天气鼓励公司居家办公的相关规定,绝对不允许。员工可以不接受公司决定,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3]

  为什么公司内部考勤制度在此刻“失效”?关键在于政府通告的效力层级。8月9日晚,“上海发布”转发市交通委、市公安局等部门通告,明确要求:因本次台风影响造成职工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作补偿,不得以此理由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2]这一通告属于政府在恶劣天气下临时发布的强制性指令,与法律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也就是说,涉事公司依据内部制度“未提前1个工作日请假”来处罚员工,看似符合流程,却与政府通告直接冲突。人社局工作人员进一步指出,企业内部的考勤制度不得凌驾于公共安全规定之上。[3]在极端天气下,员工因安全考虑临时请假,应当获得理解和尊重,而不是被当作“弄虚作假”反遭重罚。

  从公司处罚决定看,其文本中承认“8月10日本市遭遇极端恶劣天气,给员工出行带来客观影响”,但依然认定员工“未按照迟到的制度履行正确的流程,而是选择了请一小时事假,属于弄虚作假,以事假掩盖迟到事实”。这种一边承认天气客观恶劣、一边对员工从严处罚的逻辑,正是公众最难以接受的地方。

  上海“四不得”规定是什么?为什么台风天迟到不能扣钱?

  结论:上海已明确“四不得”,台风天误工不得扣薪。所谓“四不得”,即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补偿、不得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2]这四项禁令覆盖了员工最担心的四大后果,是一条非常清晰的保护线。

“因本次台风影响造成职工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作补偿,不得以此理由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2]

  这套规则并非临时起意。上海2019年修订的《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同样规定,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须执行“四不得”要求。[2]换言之,“台风天误工不扣薪”是上海城市应急管理的一部分,是既有的制度安排,只是不少员工和企业对此并不了解。

  通俗解释:台风、暴雨、红色预警等极端天气,属于不可抗力范畴。员工并非主观故意迟到,而是客观条件不允许,比如地铁停运、道路积水、公交改道。此时,员工的安全风险远高于企业的考勤利益,法律和公共政策选择保护员工安全。若企业强行按迟到扣薪,不仅不近人情,而且违规。

  台风天实在无法按时到岗,员工应该怎么请假才不留下把柄?

  结论:无论公司如何规定,员工都应第一时间告知并保留证据。在极端天气下,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正确的做法是:及时通过电话、微信、OA系统等方式向主管说明情况,同时提交书面或电子请假/调休申请,保留提交时间、审批过程和沟通记录。

  具体操作建议如下:

  • 提前规划出门时间:关注气象预警和交通公告,在台风来临前一夜,预判次日通勤难度,能提前请假的尽量提前请假。
  • 不可抗力发生时:若当天早上才发现无法按时到岗,立即在群里或单独向主管报备,语言简洁、信息完整:当前位置、预计到岗时间、涉及交通工具停运情况。
  • 同时提交系统申请:不要因为领导未回就不走系统。不管最终是否获批,申请记录本身是重要证据。
  • 保留客观证据:地铁停运通知、积水路段照片、新闻公告截图,都可以作为“因台风影响误工”的佐证。
  • 如果被要求“算事假”:可以提醒主管和HR,上海规定台风影响误工不得扣工资,建议优先采用调休、远程办公或不计考勤等方式。

  下面这张规则说明表,整理了极端天气误工的常见问题、依据和操作流程,建议收藏。

问题依据适用条件操作步骤常见误区注意事项
台风天因交通问题无法按时到岗,公司能按迟到处罚吗?上海“四不得”通告、《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政府发布台风等极端天气相关通告或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期间1.及时向主管或HR说明情况并保留沟通记录;2.按公司要求提交请假或调休申请;3.如被处罚,书面提出异议;4.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误以为“必须提前一天请假”是硬性规定;误以为公司制度可以凌驾于政府通告之上以官方实时信息为准;保留考勤、处罚通知、工资条等证据
员工临时请假被拒后没到岗,算旷工吗?不可抗力免责原则、极端天气政府通告道路积水、地铁停运等客观障碍导致无法正常出行1.保留地铁停运、积水的照片或新闻;2.通过OA、微信、短信等方式留存请假申请记录;3.若被拒不批假,仍应视情况采取合理避险措施误以为领导不批就不能不上班;误以为事后补假一律无效不可抗力下员工应尽到告知义务;公司拒绝审批时,争议可能需仲裁认定
公司以“违反考勤制度”为由扣绩效,员工如何维权?《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监察条例、上海极端天气误工处理规定公司依据内部制度对员工进行罚款或扣薪1.要求公司出具书面处罚依据;2.提交书面异议;3.拨打12333投诉;4.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5.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误以为罚款是公司自主权,无法申诉;误以为必须离职才能维权注意时效;保留证据;可要求返还被扣工资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未提前1个工作日请假”这类规定,在平时可以作为公司管理依据,但在极端天气已导致公共交通瘫痪时,员工客观上无法提前预测和申请。此时硬套制度,等于把不可抗力风险全部转嫁给员工,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如果已经被公司处罚,员工有哪些维权途径?

  结论:被公司以台风天误工为由扣薪,员工可以拒绝接受,并通过合法渠道维权。人社局明确表示,受处罚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3]律师也指出,极端天气属于不可抗力,员工因安全考量临时请假应予免责,企业若因此处罚员工,可依法举报。[4]

  维权步骤并不复杂,但每一步都要留证据:

  1. 书面异议:像新闻中的当事人一样,向公司提交书面异议函,明确表示不接受处罚决定,要求撤销并返还被扣款项。
  2. 保存证据:包括考勤记录、请假申请记录、领导不批的截图、公司处罚决定、工资条、极端天气新闻报道等。
  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拨打12333热线,或前往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递交材料。青浦区人社局已确认,此案可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3]
  4. 申请劳动仲裁:若公司坚持扣罚,员工可在争议发生后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被扣工资。
  5. 起诉至法院: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醒一点:公司以“内部制度”为挡箭牌时,员工不必害怕。只要公司处理与政府强制性通告相抵触,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此外,罚款本身也应符合合理性原则——本案中平时迟到罚200元,台风天临时请假1小时却扣近1500元,扣罚金额与行为严重程度明显不匹配,更凸显公司处罚的不合理。

  舆论都在讨论什么?这件事给企业和员工哪些警示?

  结论:舆论几乎一边倒支持员工,认为企业“吃相难看”,同时也带火了一波劳动维权科普。在微博热搜#员工台风天临时请假被罚近1500元#下,大量网友表示“感同身受”,有人指出“制度是死的,人心是活的”,也有人质疑公司趁机打压员工。媒体观点普遍聚焦于“极端天气下企业应尽到雇主责任”,而人社局回应则明确了官方态度。

  需要区分的是:目前公开报道中,涉事公司尚未就人社局回应作出进一步说明;员工是否通过劳动监察渠道正式投诉,也没有后续披露。因此,关于该案最终结果,仍属于待确认信息,需以官方后续通报为准。但无论结果如何,这起事件已经形成了一种公共价值层面的“判例效应”——企业在极端天气下对考勤的过度刚性处理,是不被官方容忍的。

  类似案例并不少见。例如历年台风期间,有企业因员工未到岗而按旷工处理,被劳动监察部门约谈整改;也有企业在暴雨天主动允许居家办公、不计考勤,反而提升了员工认同感。全国层面,《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安全,多地也陆续在极端天气应对预案中明确误工保护原则。可见,合理应对极端天气,既是对员工安全的保障,也是企业塑造雇主品牌的契机。

  对员工的建议是:熟悉所在地的极端天气劳动保护规定,遇到类似情况不要沉默,用证据和规则维护自己。对企业而言,则应及时更新《考勤管理办法》,增加“因极端天气、突发公共事件导致无法到岗的,可申请远程办公、调休或免考勤”等条款,避免用僵化条款制造矛盾。

  关于台风天考勤处罚,你可能想问的3个问题

  Q1:台风天迟到被扣工资,公司合法吗?

  不合法。上海“四不得”规定明确,因台风影响误工的,不得扣减工资福利。[2]若公司已扣,员工可要求返还,并拨打12333投诉。

  Q2:我临时请假没被批准,能算旷工吗?

  不能一概而论。极端天气属于不可抗力,员工应尽到告知义务并保留申请记录;若公司强行按旷工处罚,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确认处罚无效。[4]

  Q3:公司扣绩效代替罚款,是否属于“扣减工资”?

  属于。绩效工资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公司以台风天误工为由扣绩效,直接导致工资总额减少,同样违反“不得扣减工资福利”的规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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