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风向标
2026-08-13 10:32来自 其他

上海某科技公司员工台风天请假1小时被罚近1500元,为什么人社部门认定违规?一文看懂误工保障与维权流程

  上海某科技公司一名员工因台风“白海豚”影响,暴雨积水、地铁停运,临时请1小时事假,竟被公司扣罚20%绩效约1500元。上海市青浦区人社局明确认定该处罚违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本文据公开报道梳理台风天误工保障规则与维权流程。

  一、上海员工台风天请假1小时,为何被公司重罚近1500元?

  结论:这是近期发生在上海的一起劳动争议事件。据极目新闻[1]报道,8月10日台风“白海豚”影响上海,全市暴雨积水、多条地铁停运。一名网友因担心通勤迟到,在公司系统内提交了1小时事假申请,人事部门已批准,但老板未批。当天她赶到公司后,仍遭到批评,公司随后发布处罚决定,认定其“弄虚作假,以事假掩盖迟到事实”,未按制度提前1个工作日请假,扣罚当月绩效20%,金额近1500元。

  公司处罚决定还显示,另有一名员工当天临时提交全天事假,也被扣20%绩效;批准请假的行政管理负责人被扣50%绩效。该网友表示不会接受处罚,已向公司提交异议函,并称平时迟到一次仅罚200元。

  这份处罚决定在措辞上颇为严厉。公司写道:“8月10日本市遭遇极端恶劣天气,给员工出行带来客观影响。在此特殊时期,公司绝大部分员工能够克服客观困难,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到岗履职,充分体现了良好职业素养与责任担当,公司对此予以肯定和表扬。在整体出勤良好的情况下,仍有个别员工存在考勤流程执行不规范、履职不严、管理落实不到位等违规问题。”随后认定当事员工“弄虚作假,以事假掩盖迟到事实”。

  事件关键时间线与人物

  • 8月10日早:台风“白海豚”带来暴雨,多条地铁停运,员工出门前提交1小时事假申请。
  • 人事部门审批通过,老板未批。
  • 员工到岗后遭批评,公司发布处罚决定,涉及3人。
  • 8月12日:青浦区人社局回应,处罚违规。
  • 涉事员工表示已提交异议函,不接受处罚。

  二、上海对台风天误工有哪些“四不得”硬规定?

  结论:上海早已明文规定,职工因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或休息日作补偿,不得以此理由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这“四不得”具有强制性,不是可选项。

  根据《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上海在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红色预警生效期间,除必需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当适当安排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停工。职工因上述情况造成误工的,单位不得按迟到或缺勤处理,也不得以此为由扣减工资福利。中工网援引工人日报文章指出,广东、上海、浙江等地已通过地方立法或制度安排明确相关规则。[3]

  事件中,青浦区人社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政府临时通告“和法律补充条款一样,具有强制性”,公司处罚行为“绝对不允许”。[2]这意味着,企业内部的考勤制度再严格,也不能与政府应急管理要求相抵触。

  很多人不了解“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是什么概念。上海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为蓝、黄、橙、红四级,红色是最高级别,意味着灾害风险极高,政府会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当红色预警生效时,除保障城市运行和公共安全的岗位外,一般单位应适当调整上下班时间,甚至停工。这就是员工在台风天请假时,单位不能一刀切按旷工处理的法理基础。

  三、公司依据内部制度处罚,为什么人社部门仍认定违规?

  结论:因为内部制度在极端天气场景下需要让位于政府应急通告和劳动者安全保障。企业认为员工“未提前一天请假”是违规,但员工是在极端突发情况下临时避险,不属于正常事假,更不是“弄虚作假”。

  事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公司强调流程合规,而政府强调灾害避险优先。法律上,台风导致地铁停运、道路积水,属于不可抗力,员工无法准确预判到岗时间,临时请假是合理应对。公司将其认定为“以事假掩盖迟到”缺乏事实依据。政府部门通告具有强制力,其效力相当于补充法律条款,企业必须执行。如果公司以员工遵守政府应急安排为由进行罚款,属于违法克扣工资。

  从劳动法角度看,企业行使惩戒权必须合理、合法、合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并公示告知员工。即使制度有效,也不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上海市政府关于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属于政府规范性文件,具有行政约束力,企业不能以内部制度为由对抗政府公告。此外,企业处罚应当遵循“比例原则”,一个平时迟到只罚200元的员工,因台风误工请事假却被罚1500元,处罚幅度明显失当,也有滥用管理权之嫌。

  从舆论看,多数网友支持员工,认为“生命安全优先于考勤”;也有部分观点认为企业需要严格管理,但更多声音指出,处罚明显过重——平时迟到罚200元,而这次因台风请假一小时却罚1500元,缺乏合理性。[1]

  特别需要提示的是,所谓“弄虚作假”的认定不能由公司单方说辞决定。员工在天灾导致通勤受阻时,出于对自身安全负责而申请事假,主观上没有欺骗意图。公司若认为员工迟到,应当证明员工存在故意拖延或虚假申请,但在此事中,暴雨和地铁停运是客观事实,员工并未伪造任何情况。

  四、遇到台风天被扣工资,员工具体该怎么做?

  结论:员工可以拒绝接受处罚,保留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12333热线,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

  上海市青浦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建议,受处罚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进行解决”。[2]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 第一步:留存证据。包括气象预警截图、地铁停运公告、公司通知、请假申请记录、系统审批状态、处罚决定等。
  • 第二步:与公司沟通,提交书面异议函,要求撤销处罚。事件中员工已提交异议函,但公司暂未回应。
  • 第三步:如公司拒绝纠正,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投诉,或直接向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第四步:若劳动监察调解无效,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返还被扣工资并赔偿损失。

  这里要特别说明,员工在极端天气下仍然需要履行告知义务。如果确实无法按时到岗,应当第一时间通过邮件、微信、OA系统等方式向公司报备,说明原因和预计到岗时间。如果条件允许,积极采用居家办公等方式完成工作。事件中,员工提交了事假申请,人事也审批了,已经尽到告知义务。公司老板未批并不能否定员工的通知行为。如果员工完全失联且无正当理由缺勤,企业才有权按制度处理。

  注意:劳动仲裁时效通常为一年,但建议尽早处理。台风天气下的误工问题,不属于员工本人过错,企业无权扣薪。

  规则/流程说明表

问题依据适用条件操作步骤常见误区注意事项
台风天上班迟到/缺勤,公司能扣钱吗?上海《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生效期间,因恶劣天气导致的误工保存预警与交通信息→及时告知公司→提交说明→若被扣薪,投诉或仲裁以为只有停工命令才算数;认为公司制度优先政府通告具有强制性,不可用年假抵扣
临时请事假未提前一天,公司能算违规吗?《劳动合同法》及政府应急通告不可抗力导致的临时请假说明原由→保留审批记录→对处罚提出异议以为公司可以随意定义“弄虚作假”极端天气下不能机械套用考勤规定
被扣绩效工资如何维权?《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无正当理由扣发工资沟通→投诉12333→申请劳动仲裁以为维权麻烦而放弃仲裁时效一年,证据要保留

  五、除了上海,全国还有哪些地方有类似保护?

  结论:广东、浙江等地也出台了明确制度,极端天气下不得要求员工冒险上班,并保障误工权益。

  据中工网援引工人日报报道,《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定,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除必需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停工;《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还要求单位为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3]此外,湖南有企业甚至为雨季员工发放带薪雨假和上班补贴,虽属企业自选动作,但反映了对劳动者安全的重视。

  对比来看,上海出台的《实施意见》是全国较早的规范化文件,覆盖了误工处理的关键权益。但很多企业和员工对此并不熟悉,这起事件也起到了普法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湖南长沙一家企业因当地持续阴雨,为员工发放7天带薪雨假和每天200元雨天上班补贴,引发网友羡慕。虽然这只是单个企业的福利行为,但反映出社会对极端天气下劳动者权益的重视。这也提醒企业:在灾害面前,人文关怀远比苛责考勤更能凝聚员工向心力。

  当然,需要说明的是,政府“鼓励居家办公”并不等于强制停工。据公开报道,供水、电力、医疗、公共交通等城市运行保障岗位仍需照常到岗。对于一般岗位,企业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停工,但一旦员工因客观原因误工,企业不能一罚了之。

  FAQ:关于台风天请假与扣薪,你可能想问

  Q1:台风天公司要求必须到岗,不去算旷工吗?

  如果当地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上海等地的实施意见明确,因预警误工的不得按迟到缺勤处理。但“鼓励居家办公”不等于强制停工,若公司坚持要求到岗,员工应保留通知记录,若因不可抗力未能到岗,不算旷工。城市运行保障岗位除外。

  Q2:公司用调休抵消台风误工,合法吗?

  不合法。上海规定明确“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作补偿”。误工不是员工自愿选择的休息,而是灾害导致的客观无法到岗,工资待遇应正常发放。

  Q3:被扣了1500元,只能打12333吗?

  12333是首选,可以咨询和投诉。也可以直接去所在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事件中青浦区人社局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提供证据,越详细越好。

  对于企业而言,这起事件也是一面镜子。建议企业在制定极端天气应急预案时,明确突发状况下的考勤规则,比如是否允许临时请假、是否可调休、是否安排居家办公等。在台风季来临前,事先发布通告,让员工知道公司会如何处理,避免临时执法引发矛盾。同时,对于因灾误工的员工,应优先关怀,而非动辄罚款。

  这起事件给所有企业和员工提了个醒:台风天不是考勤管理的“法外之地”。生命安全高于考勤,政府应急通告具有强制约束力,员工面对不合理处罚时应果断维权。希望更多企业能像湖南那家公司一样,主动为员工“撑伞”,而不是在风雨中递上一张罚单。转发收藏,让更多人知道自己的权益。

  #台风天请假被罚# #上海人社回应# #劳动权益# #极端天气误工# #12333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