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动向速递
2026-08-13 10:31来自 财经看点

没有美国子公司的企业能否获得退税?

  没有美国子公司的中国出口企业,通常无法直接拿到美国退税,因为这笔钱只退给在美国海关备案的登记进口商(IOR),也就是法律上的“交税人”——但可以通过合同协商从美国客户那里分到一部分。

  一、退税门槛:为什么必须在美国有“合法身份”

  退税对象是“登记进口商”(IOR):美国海关只认在系统中备案并实际缴纳关税的企业,这笔钱退不到中国出口商账上。

  能直接拿钱的A股公司有何共同点:贵州轮胎、华海药业、春风动力等已公告退税的上市公司,无一例外都在美国设有全资子公司,由子公司作为IOR完成报关和缴税。

  法律逻辑:这次退税是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依据IEEPA加征关税“越权违法”,海关依法退还给缴税主体,而非贸易政策转向。

  二、没有美国子公司的企业,能否“间接”获益?

  情景一:DDP(完税后交货)模式:如果中国出口商与美方约定由自己承担关税并安排清关,且合同明确约定了退税权益归属,中国公司可以凭合同向美国进口商或货代主张分钱。

  情景二:FOB(离岸价)等常规模式:关税由美国买方直接缴纳,退税权益完全归美方。中方能否分到钱,取决于与客户的商业谈判和合同条款。

  现实困境:多数中国代工厂、中小外贸企业长期依靠美国进口商清关,前期分摊的关税“很难追回来”,退税红利主要留在了美国采购商手里。

  三、企业如何获取退税?两条可行路径

  路径一:自建美国进口主体:在美设立子公司并作为IOR自主报关,这是退税直达国内上市公司账上的核心原因,也是未来出口企业降低关税风险的长远布局。

  路径二:合同提前锁定分成:出口企业在与美方签订贸易合同时,明确约定“若所征关税被裁定违法或退还,双方按约定比例分配退款”,并附加仲裁或诉讼条款,为事后追索提供法律依据。

  商务部建议:中国出口企业应主动与有关利益相关方沟通,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