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井观察记
群众如何向中央巡查组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隐患?
2026年,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正持续通过明查暗访深挖各地安全隐患,而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和互联网三种官方渠道,直接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一、举报渠道与方式
电话举报:拨打专用受理电话 400-000-447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00—18:00(2026年6月10日至7月10日期间)
信件举报: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A01301邮政信箱”,收件人为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互联网举报:通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指定的网络平台提交举报信息,具体入口可关注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或官方微博账号发布的指引
二、受理范围与时效
受理范围: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中“放水”、吃拿卡要、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受理时效:2026年度二、三季度集中受理期为6月10日至7月10日;后续季度巡查组的受理安排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最新公告为准
注意事项:举报人应客观真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线索信息(如时间、地点、涉事单位、具体问题描述等),便于核查处置
三、举报反馈与奖励机制
奖励政策:云南省已出台举报奖励办法,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现金奖励。例如,2023年云南公布的4起典型案例中,举报人累计获得8万余元奖励,单笔最高达3万元
保护措施: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鼓励社会公众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积极参与举报
核查反馈:对群众举报的线索,相关部门将按程序核实查处,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重大事故隐患线索将移交省级党委政府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