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世尘间栈
2026-08-13 08:53来自 其他

鹅腿阿姨是否真的用鸭腿冒充鹅腿售卖?

  根据官方最新的核查进展及多方证据,“鹅腿阿姨”陈某凤确实承认了长期以鸭腿冒充鹅腿进行售卖的行为,目前相关部门因线索庞杂仍在逐条核实中。

  一、核心事实:当事人承认“以鸭充鹅”

  当事人自认:2026年6月9日,陈某凤在团购群内发布公告,明确承认“原材料是鸭腿”,并表示“以后都会给大家写清楚”。其解释称,早年确实卖过鹅腿,后因货源断供才改用鸭腿。

  早期宣传:在过往的媒体采访和北大公众号推文中,陈某凤及其亲属均声称使用的是“鹅腿”,相关介绍目前已被删除。其线上点单小程序长期未标注具体食材,部分商品仅模糊注明“阿姨烤的辣腿”。

  二、官方核查进展:线索多,尚未结案

  首次通报:2026年6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已对涉事人进行调查、问询,并对其“涉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进行核查。

  最新回应:截至2026年8月,法律从业者O先生提交刑事举报后,海淀市监局告知“线索较多,正逐一核查”,尚未决定是否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部门也已明确表示,待市监局调查终结后统一移交刑事线索。

  三、为何调查周期长:跨区经营与复杂定性

  跨域难题:陈某凤户籍在江苏连云港,租住在昌平区,实际销售网络覆盖海淀区等多所高校,涉及多个行政管辖区域,取证耗时较长。

  定性争议:案件不仅涉及行政违法(误导消费者),还涉及是否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判断。若查实,其长达数年的销售金额可能已达刑事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