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胚胎案原配起诉第三者,能成功追回财产吗?
“胚胎案”原配朱女士已正式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丈夫在婚内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她有很大希望追回这些钱,但关键在于能否顺利取证。
一、起诉动作:正式递状,聚焦“返还财产”
立案进展:2026年8月11日下午,朱女士向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正式以原告身份起诉婚外胚胎案涉事女方(第一被告),丈夫唐先生列为第二被告,诉求是要求返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对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告知将在7日内通知是否立案。
起诉动机:朱女士表示,众多网友鼓励和多位律师的专业指导促使她提前迈出这一步。她强调,这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正义”,希望推动制度漏洞的完善。
二、法律依据:民法典撑腰,公序良俗是核心
核心法条:朱女士的代理律师指出,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第153条、第157条,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不得擅自处分。
效力判定:丈夫唐先生在与婚外女性交往期间的财产支出(如首饰、车辆、房产、转账及资助经营等),属于无权处分。同时,这种赠与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无效,受赠方因此获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三、现实难点:取证困难,调查令申请门槛高
取证障碍:朱女士坦言,维权路上最大的难题是“合法合规取证”。她表示,即便知道对方可能挥霍了巨额共同财产,但申请法院调查令在司法实践中难度很大,受法官自由裁量权影响,过程相当曲折。
对方应对:有网友爆料称,男方及第三者聘请了三支律师团队应对诉讼。同时,朱女士此前要求丈夫公示其全部收入及流向第三者的消费明细,但长达10个月未获实质性回应,这也是她最终选择诉讼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