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幼儿园是否知道外教资质造假?
根据沈阳中院2021年的终审裁定,涉案幼儿园在案发前是否明确知悉外教资质造假,判决书并未给出直接认定,但明确指出这些外教是通过中介公司派遣的“非法就业”人员,且教育机构每月向中介支付劳动报酬,形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
一、案件基本事实:中介主导的造假链条
犯罪模式:主犯王越群于2014年成立沈阳雪莉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伙同表妹艾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为外籍人员伪造大学学历,通过虚假上学方式骗取工作签证或留学生签证,先后组织20余名南非籍人员非法入境。
派遣关系:这些外籍人员以公司名义被派遣至沈阳市浑南区比兹比幼儿园等教育机构非法就业,教育机构每月向王越群支付劳动报酬,再由王越群向外籍人员分发。
判决结果:2021年4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王越群上诉,维持原判——王越群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获刑7年3个月,罚金20万元;艾某某获刑2年3个月,罚金5万元。
二、幼儿园的知情程度:判决书未明确界定
法院认定范围:判决书指控的是王越群、艾某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犯罪行为,并未将涉案幼儿园列为共犯或追究其刑事责任,也未详细记载幼儿园负责人是否对外教资质造假知情。
事实细节:从判决书证人证言和微信聊天记录看,幼儿园与中介之间是“按月结薪”的派遣合作模式,中介向外籍人员支付上个月报酬,说明幼儿园直接对接的是中介公司而非外教个人。
合理推断: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幼儿园可能依赖中介的“资质包装”和表面材料(如伪造学历证书、签证文件),而中介的造假手段具有一定迷惑性,幼儿园是否主动核查存在不确定性。
三、行业乱象的深层动因
市场畸形需求:不少民办双语幼儿园为吸引生源、提升收费档次,盲目追捧“洋面孔”,将拥有外教作为宣传卖点,却对合规外教稀缺、成本高的现实缺乏有效应对。
灰色利益驱动:中介正是看准这一漏洞,通过批量造假的低成本方式填补市场缺口,从中牟取暴利,形成“幼儿园支付—中介抽成—外教拿薪”的隐性链条。
监管升级方向:此案引发公众对外教资质审核的关注,2020年起国家已强化外籍教师资质审查,要求外教须持工作许可、居留许可及符合条件(如大学学历、教师资格等),正规幼儿园应主动核实证件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