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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 20:18来自 其他

金镯纠纷曝光后,三方当事人是否会再次协商?

  杭州52岁的郭先生分手16年后向义乌前女友索要当年赠送的30多克金手镯,如今陷入三方各执一词的僵局——前女友称已将手镯归还媒人,媒人却矢口否认,手镯下落成谜。

  一、手镯归属成谜:三方各执一词

  郭先生的说法:2010年经媒人谭女士介绍,郭先生与义乌女友相识并恋爱,期间送出一只30多克圆形空心金手镯,按当时305元/克计算价值约万元。今年6月他赴义乌与前女友叙旧,对方却称“早已把手镯还给了媒人”。

  前女友的说法:她称手镯当年就已转交媒人谭女士,并认为“十几年了,金价也不比当年,媒人不一定会承认”。其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仅通过聊天记录间接回应。

  媒人的说法:谭女士坚决否认:“没有这回事情,我们只是牵了个线,后来怎么交往都没联系了。”她还建议郭先生找女方核实,或凭凭证报警。

  二、法律定性:能否要回的关键

  核心法律依据:小强帮忙团特约律师指出,如果金手镯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三金”(彩礼性质),双方最终未成婚,男方有权要求退回;若只是普通恋爱赠与,交付完成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

  媒人持有无据:若女方确已将首饰交给媒人,媒人并非赠与方,继续持有该物品没有合法依据。

  司法实践参考:北京昌平法院曾判决,以结婚为目的、按习俗给付的“定亲钱”和“三金”均应认定为彩礼,双方未登记结婚的,女方应全额返还。

  

  三、现实困境:凭证缺失成维权最大障碍

  证据链断裂:郭先生已遗失金手镯的购买凭证,也没有手镯照片,仅凭口头陈述难以有效主张权利。

  取证方向:律师建议尽量收集银行取款记录、金店消费凭证、聊天记录等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而非只依赖当事人单方陈述。

  解决路径:目前郭先生还在收集相关线索。若协商无果,可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需注意诉讼时效与证据充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