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巷浮生录
2026-08-12 18:01来自 其他

商场对顾客带宠物进入是否负有管理责任?

  7月17日发生在长沙某商场的“女子遛狗不拴绳被摔狗掌掴”事件中,一个容易被忽视的核心责任方是商场本身——根据多地法规,商场对顾客携带宠物进入不仅负有“劝阻”义务,若未尽到管理责任,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一、商场有法定义务,违规有风险

  法律法规明确禁止:《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除导盲犬等工作犬外,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经营者应在入口设置禁入标识并履行劝阻义务。这是商场的法定义务,而非可选择的“善意建议”。

  违规后果: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指出,市面上大量宣称“宠物友好”的商场允许普通犬只进场,本身已违反地方性法规,相关经营行为存在被责令整改、处罚的风险。

  上海等地已升级规定:2026年修订的《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商家违规允许犬只进入将直接受罚。这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对标样本。

  二、现实矛盾:法规与执行存在落差

  商场执行两难:某商场运营部赵先生透露,即使有明文规定,仍有顾客私自带狗入内,商场只能依赖保安现场礼貌劝离,缺乏强制手段。

  保洁压力与顾客投诉:长沙某商场保洁员反映,狗只在店内排便、撒尿的情况几乎每天发生,尤其是周末,导致其他顾客投诉卫生问题,但管理层要求“友好”,员工不便与顾客冲突。

  “宠物友好”退潮:从2026年初开始,全国大批商场(如上海兴业太古汇、北京朝阳大悦城等)陆续撤下“宠物友好”标识,原因是调研发现多数消费者内心不希望在商场看到宠物,且对客流拉动效果有限。

  三、管理建议:完善标识与劝阻机制

  设立清晰标识:商场应在入口处明确张贴“禁止携带宠物进入”的告示,确保顾客进门前即获知规则,减少事后纠纷。

  配备劝阻工具与流程:除保安礼貌劝离外,商场可准备宠物推车租赁服务,要求宠物必须处于推车或怀抱状态、不得直接落地,既满足养宠人群部分需求,也守住安全底线。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已入内的违规宠物,商场应及时由专人介入,避免冲突升级。正如法律人士指出,一句道歉能解决的事,不应等到一记耳光才收场,完善的制度应在冲突发生前将其阻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