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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 17:02来自 其他

贾冰否认私人饭局爆粗口 8月12日路演回应:1分42秒偷拍视频涉嫌多重侵权,律师支招维权

  演员贾冰8月12日在电影《欢迎来龙餐馆》成都路演现场,首次公开回应“私人饭局爆粗口”传闻,明确否认。该事件源于8月初一段1分42秒的偷拍视频,视频被掐头去尾后配以“人设崩塌”等引导性文案网络发酵。法律界指出,密闭包间属于私密空间,熟人偷拍同样构成多项侵权,偷拍者最高可面临10日拘留及罚款。公众舆论几乎一边倒支持贾冰,谴责“熟人背刺”行为击穿社交信任底线。

  一、贾冰私人饭局爆粗口传闻是怎么回事?

  结论:这是一起典型的熟人偷拍传播事件,当事人贾冰已公开否认爆粗口,争议焦点已从明星言行转向偷拍行为的法律与道德问题。

  据公开报道,2026年8月3日晚间,贾冰在成都一家餐厅的密闭包间内与多年老战友私下聚餐。席间贾冰与远方战友视频通话,情绪激动时说了几句口语化表达,全程未针对任何人辱骂。然而,同桌一位相熟之人将手机藏在桌缝或菜单下,偷拍了长达1分42秒的原始视频,随后掐头去尾、截取情绪波动最大的片段,搭配“人设崩塌、饭局爆粗”等标题发布到网络,发布账号借此快速涨粉。[1]

  8月9日,“贾冰私人饭局被偷拍”词条登顶文娱热搜,引发全网热议。[2]8月12日,贾冰在电影《欢迎来龙餐馆》成都路演现场,面对沈腾“最近又聚会了没有啊”的调侃,笑着摆手回应:“这两天的热搜快给我热馊了,谢谢大家的关注,但我确实没爆粗口啊!”[3]整场回应轻松幽默,贾冰还现场盛赞沈腾的表演“夯爆了,堪称表演教科书”。

  值得注意的是,舆论并未按偷拍者预设的“翻车”方向走。上万条评论中,绝大多数网友将矛头对准偷拍者,认为真正该被谴责的是利用信任偷拍、剪辑带节奏的“兄弟”。[4]

  二、熟人偷拍是否违法?侵犯了哪些权利?

  结论:违法。熟人偷拍不仅侵犯隐私权,还可能叠加侵害肖像权、名誉权,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被处以拘留及罚款。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密闭包间的老友聚餐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私密空间和私密活动。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即便同桌吃饭、彼此相识,未经许可偷录影像本身就属于刺探隐私的侵权行为。[1]

  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武也强调,一个人选择做艺人,不代表他自愿放弃了作为人的所有权利。公众人物让渡的是工作知情权,而非私人生活的一切边界。私人饭局里的放松状态,不属于“公众有权知道”的范畴。[4]

  具体到本案,偷拍者至少触及三重重度侵权:

  • 隐私权:餐厅封闭包间属于私密空间,私人聚餐属于私密活动,未经同意录制并公开,构成对隐私权的直接侵害。
  • 肖像权:未经许可使用贾冰肖像进行传播,并以涨粉牟利为目的,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 名誉权:掐头去尾剪辑、配以“人设崩塌”等引导性文案,极易导致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此外,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

  三、明星面对熟人偷拍有哪些合法维权方式?

  结论:依法维权的路径清晰且成熟,分为固定证据、平台投诉、报警、民事诉讼四个步骤。

  律师周兆成为遭遇类似情况的公众人物和普通人梳理了完整维权实操路径:

  1.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对所有传播页面进行录屏、截图,必要时使用区块链存证,保存视频链接、浏览及转发数据,条件允许可赴公证处做证据保全。
  2. 向平台投诉下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通知-删除”规则,向发布平台提交侵权投诉,要求下架、限流侵权内容,并调取发布者的实名认证信息。
  3. 报警追究行政责任:偷拍散布隐私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对偷拍者进行拘留及罚款处理。
  4. 提起民事诉讼索赔:通过诉讼主张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即便偷拍者删除视频,已造成的传播影响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途径对普通人也同样适用。律师提醒,私下聚会、私人倾诉,都不应成为被偷拍传播的素材。[1]

  四、公众监督与恶意偷拍的边界在哪里?

  结论:公开场合可合理拍摄,私密场景严禁偷录,社交底线不容逾越。

  公众人物的身份确实会带来更高的关注度,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场景都可供围观。法律与舆论对两种场景的定性是清晰的:

  • 公开工作场合(片场、路演、综艺录制):艺人处于公众视野中,合理的拍摄与客观评价属于正常舆论监督。[3]
  • 私密场景(饭店包间、私人住宅、亲友聚餐):无论当事人是否为公众人物,暗中偷拍、剪辑造谣、全网扩散均属侵权。[4]

  律师特别强调,聚会拍摄必须征得在场所有人同意,即便获得同意也不得随意剪辑发布。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义务,也是人际交往最基本的底线。[1]

  “今天有人偷拍贾冰,明天就有人偷录你的述职抱怨,后天相亲桌上的私密对话就能变成抖音素材。当你坐在饭桌前,对面的人举起手机的那一刻,被侵犯的不仅是某个明星的隐私,而是每一个普通人对‘信任’二字的最后一点安全感。”——羊城晚报评论[4]

  五、这起事件给普通人哪些警示?

  结论:熟人“背刺式”偷拍不是个别现象,法律已划定红线,但真正的防线在于每个人守住社交底线。

  贾冰事件之所以引发强烈共鸣,是因为它戳中了现代社交中的信任危机。朋友聚会、私下聊天被偷偷录下,为博取流量向外扩散,这种“熟人伤害”比陌生人偷拍更让人后怕。[1]

  从行业视角看,明星遭遇隐私侵犯并不罕见。但此次舆论几乎完全站在贾冰一边,说明公众对“公众人物无隐私”的陈旧观念正在觉醒。法学界普遍认为,公众人物在私人生活中的合理权利应受同等保护,不能因为职业身份就将所有私人行为置于放大镜下。

  对普通读者而言,至少有两点可借鉴的辨别方法:一是当一段偷拍视频出现时,先追问拍摄场景是否私密、是否征得同意、是否经过恶意剪辑;二是看到情绪化标题时,警惕掐头去尾的内容,等待完整事实或当事人回应后再作判断。

  贾冰在路演中的轻松回应,既是对绯闻的澄清,也是对这种“熟人背刺”行为的一种无声抗议。风波终将过去,但关于隐私边界与社交信任的讨论,值得每个人深思。

  附:人物经历表

时间经历/作品身份变化公开来源对当前事件的关联
2026年8月3日成都某餐厅包间与老战友私人聚餐私人聚会中的被偷拍者据钱江视频报道[1]偷拍视频成为事件导火索
2026年8月9日“贾冰私人饭局被偷拍”登上热搜舆论焦点人物据新浪娱乐报道[2]律师开始解读法律问题
2026年8月12日电影《欢迎来龙餐馆》成都路演电影主演/宣传者据现场公开视频[3]首次公开回应否认爆粗口

  QA:关于贾冰风波,你可能还想问

  Q1:贾冰真的爆粗口了吗?

  贾冰本人已于8月12日路演中明确否认,称自己“确实没爆粗口”。截至发稿,没有任何权威渠道证实完整原始视频中贾冰有不当言行,流传片段为偷拍者掐头去尾剪辑后的内容。[3]

  Q2:如果我在朋友聚会时被偷拍发到网上,能报警吗?

  可以。偷拍并散布他人隐私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对偷拍者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可处5至10日拘留并罚款。同时你还可以通过平台投诉和民事诉讼主张权利。[1]

  Q3:公众人物在私人饭局里,是不是就不该计较隐私?

  不是。律师指出,公众人物让渡的是工作知情权,而非全部隐私权。私人饭局的放松状态不属于“公众有权知道”的范畴,法律对公众人物与普通人的隐私权平等保护。[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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