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交警对“我听交警的”事故如何定责?
一、苏州交警定责:逆行全责、小伙无责
事故认定:2025年8月4日,苏州街头一名女子骑电动车逆行,与正常绿灯起步的小伙发生剐蹭。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右侧通行”规定,认定女子逆行负事故全部责任,小伙无责。
现场逃逸:女子口头同意去交警大队处理,却在途中擅自逃离现场,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关于肇事逃逸的规定。
定责关键:交警通过路口监控完整还原了女子逆行、小伙等绿灯起步的过程,证据链清晰,未因女子现场“抢拍视频”“言语激怒”等行为改变责任认定。
二、行政拘留+民事赔偿:双重法律追责
行政拘留(2025年10月):女子将未经打码的事故视频发到抖音,公开小伙面部及兄弟手机号,导致两人遭网暴、骚扰,兄弟因此被公司约谈离职。苏州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认定女子构成“公然侮辱、侵犯隐私”,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民事一审判决(2026年8月):法院认定女子擅自发布含原告肖像、手机号的视频并发表负面言论,构成人格权侵权,判令其在抖音平台公开道歉(持续不少于7天,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并赔偿经济损失;若逾期不履行,法院将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承担。
连带侵权:因视频中意外泄露了小伙兄弟的手机号,兄弟也作为共同原告获赔,判决体现了“一人侵权、波及他人也要担责”的司法态度。
三、事件启示:相信规则比现场争辩更有效
教科书式应对:面对女子“你撞了人还要揍人?”“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等诱导性质问,小伙全程只重复“我听交警的”,不争吵、不互骂、不自证,将责任认定完全交给执法部门,从源头切断了对方“断章取义”的可能。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起案件彻底打破了“谁拍视频谁有理”“谁闹谁有理”的畸形逻辑。女子本想利用舆论施压,反而因侵权行径被行政拘留+民事赔偿双罚,法律为守规矩者托底。
公共安全建议:遇交通事故,建议驾驶员和行人做到三件事——不争吵、不激怒、不自证,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现场;同时提醒,拍摄纠纷视频可作证据,但擅自上网公开他人肖像、手机号即构成侵权,切勿以“曝光”代替法律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