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美国子公司如何申请关税退款?
一、谁能申请退款:核心门槛是“登记进口商”身份
法定收款方:美国海关只认“登记进口商”(Importer of Record, IOR),即直接在美国海关备案、以自己名义完成报关和缴税的企业主体。
中国企业路径:若中国企业在美设有全资子公司,并由该子公司直接报关进口、缴纳关税,则子公司即为法定IOR,具备申请资格。贵州轮胎通过其境外全资子公司NACTR成功申请,累计收到退税及利息1198.3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8136万元。
其他情况:若贸易合同采用DDP(完税后交货)条款,中国出口商虽实际承担关税,但需通过与美方合作方协商才能参与退款分配;FOB、CIF等常规条款下,退税款全数归属美国进口商,中国厂商无法直接申请。
二、如何操作申请:通过CAPE系统线上申报
登录系统:IOR或其授权报关行需登录美国海关的ACE安全数据门户,建立账户并提供银行收款信息。
提交清单:通过CAPE系统上传CSV格式的报关单清单(单次最多9,999条),系统自动剔除IEEPA税码、重算税额及法定利息。
审核到账:申请提交后,官方承诺60-90天到账,但首批退款于5月11日前后发放,速度超出预期。
覆盖范围:第一阶段仅处理未清算及清算后80天内的报关单,过期数据需等后续阶段。
三、退款性质与后续影响:一笔“纠错”的一次性收益
法律纠偏:退款源于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总统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加征关税属于越权,属司法层面纠错,并非政策转向或“让利”。
一次性损益:多家已收到退税的A股公司公告明确,该笔款项计入2026年当期损益,属于非经常性收益,不影响主业基本面判断。
新关税未停:旧税退还的同时,美方已另启用301条款等法律重建关税体系,覆盖99.4%的美国进口商品,贸易壁垒并未实质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