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级别文物如何避免再次被拆旧建新?
山西中阳一段约50米、保存最完整的明代古城墙,在2025年所谓的“修缮亮化”民生工程中遭“拆旧建新”,原址竖起仿古门楼,老砖石被当废弃物倾倒;目前国家文物局和山西省文物局均已介入调查,此事暴露出低级别文物因“身份缺失”而面临的最大保护困境。

一、事件核心:低级别文物如何避免“一拆了之”?
山西中阳明代城墙遭“拆旧建新”,根源在于该城墙虽经专家现场勘查认定具备明代遗存文物价值,但长期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属于“低级别文物”(尚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 如何避免类似事件重演?可从以下三个维度破题:
1. 刚性制度:让文物部门意见不再“悬空”
前置审查机制:本次事件中,县文旅局曾两次发函要求保护,专家也出具原状加固建议,但均未被采纳,甚至回函原件“找不到”。 必须建立刚性约束——涉及历史遗存的建设工程,文物部门意见应具备“一票否决”效力,而非参考建议。
法律责任明确:依据《文物保护法》,拆除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须报省级文物部门批准。 应严格执法,让“拆旧建新”的行为承担明确的法律后果。

2. 源头预防:让每处遗存都有“法定身份”
加快普查认定:该城墙因在第三次文物普查时被认定为“残垣断壁”未申报,直到破坏后才被纳入第四次普查台账。 应加快低级别文物认定流程,推行“发现即保护”的临时管控机制。
分类分级保护:对暂未定级但有历史价值的遗存,可设立“预保护名录”,明确保护边界和施工红线,避免因“无身份”而“无保护”。
3. 多方共治: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社会监督渠道:本次事件由知情人士向媒体反映后引发关注,最终推动国家、省、市三级文物部门介入调查。 应畅通公众举报渠道,让媒体和公众成为文物的“守护眼”。
正确政绩观:部分地方热衷于“造假古董”彰显政绩,而忽视真正的历史遗存。 应调整考核导向,将历史遗存保护纳入评价体系,防止“民生工程”沦为破坏文物的挡箭牌。
二、共识法则:民生改善与文保不是“二选一”
当地以“消除安全隐患”和“修缮亮化”为由进行改造,但真正存在滑坡风险的夯土段并未处理,反而立了块提示牌了事。 这表明安全与文保完全可以兼顾:- 最小干预原则:文物修缮应坚持“修旧如旧”,优先采取现状加固、补砌等措施,而非整体拆除重建。- 安全治理并行:地质安全隐患可通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解决,无需以破坏文物本体为代价。
三、当前进展:三级文物部门介入调查
2026年8月11日,山西省文物局文物督查处表示已关注此事并开展调查,国家文物局也已关注。
吕梁市文物执法工作人员已数天前抵达中阳县开展实地核查。
当地正整理材料逐级汇报,后续将依规核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