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平台被控借女主播诈骗3.2亿,谁担责?
“美个朋友”社交平台被控通过女主播营造虚假恋爱关系、诱导男性用户充值打赏,涉案金额高达3.2亿元,此案将于2026年8月24日在广东肇庆恢复庭审,核心争议在于平台是否构成系统性诈骗,判决将影响整个直播交友行业。
一、案件基本事实与最新进展
案件起源:一名男用户在“美个朋友”平台打赏4.9万元后察觉被骗报案,随后警方介入,检方以涉嫌诈骗罪对平台及1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指控2021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间,平台通过女主播营造虚假暧昧关系,诱导男性用户充值,累计涉案金额3.2亿元。
资金流向:经审计,约1.4亿元用于向女主播支付提成,约0.27亿元流向第三方“工会”。
当前状态:该案曾于2025年11月24日首次开庭,因控辩双方针对关键当事人未到庭、核心电子证据未移送等争议,审判长于11月26日宣布休庭。历经9个月,现已确定于2026年8月24日在广东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恢复庭审。

二、案件核心争议:平台责任与个人行为的边界
控方立场:检方认为平台通过女主播和男运营配合,以恋爱、约见等为诱饵系统性实施诈骗,属于单位犯罪,公司所有营收均被认定为诈骗所得。
辩方主张:公司辩称拥有合法资质,运营模式与市场同类平台无异,仅是4名女主播的个人违规行为,平台已履行监管义务,不应为个体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且将3.2亿元全部营收认定为诈骗款缺乏依据。
法律难点:辩护律师指出,在案卷中未发现主播与平台之间存在共同诈骗的意思联络证据,指控平台组织诈骗难以成立;此外,15名被告人中包括程序员、财务、客服等普通员工,他们的正常工资被认定为非法获利,引发对“普通打工人刑事责任边界”的广泛讨论。
三、行业影响与公众提示
标志性意义:此案被视为国内社交行业的标志性案件,判决结果将明确“情感诱导型打赏”的商业模式是否构成诈骗,以及平台、公会、主播三方的责任划分。
用户安全提示:网络交友中,凡是要求大额充值、打赏才能获得联系方式或线下见面的,极有可能是骗局。建议用户保留打赏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发现异常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