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百态录
2026-08-12 02:29来自 旅游看点

公共道路变景区摇钱树?拦路收费何时休

  近期,贵州大小井、四川稻城亚丁、新疆赛里木湖等多个网红景区纷纷陷入“拦路收费”争议,核心矛盾在于景区将公共道路划为内部管控路段,通过强制游客购买摆渡车或自驾服务费来创收,背后暴露的是过度依赖“门票经济”的经营模式和监管缺位问题。

  一、公共道路被“圈”成收费工具

  利用省道、县道设卡:部分网红景区将途经的公共道路纳入景区管控。例如,稻城亚丁景区截断S462省道,社会车辆禁止通行,游客须购买120元(后降至96元)的摆渡车票换乘。贵州大小井景区在Y012乡道设置闸机,外来车辆被引导至村外停车场,游客需花20元乘坐往返约2公里的观光车。

  收费名目多样:赛里木湖景区对自驾车辆按人头收取75元“自驾服务费”,引发争议后调整为按车型收费(如5座及以下120元/车);内蒙古阿尔山景区则对内部环线按10元/小时收取车辆通行服务费。这些收费名目多被解释为“生态保护”“道路养护”或“缓解拥堵”。

  强制性与选择性并存:游客反映,即便景区内部停车场尚有车位,工作人员也会以“已满”为由拦车,强制要求乘坐摆渡车;而本地车辆或事先报备的住宿车辆则可通行,执行标准不透明。

  

  二、门票经济依赖与经营短视

  收入结构单一:国内大量景区仍深陷“门票经济”,门票及交通项目收入占比过高。以稻城亚丁为例,2023年门票与车票总收入达2.57亿元,其中车票收入远超门票;景区将摆渡车从可选服务变为强制消费,本质是把公共资源转化为稳定现金流。

  变相抬高旅游成本:在146元门票之外,再收120元摆渡车费,核心景点还有电瓶车费,游客“看山贵、坐车更贵”。贵州大小井原本以“免费高性价比”吸引周边游客,引入摆渡车收费后,有商户反映游客量较去年同期减少三分之二。

  忽视游客体验与口碑:专家指出,景区社会效益应优先于经济效益,服务游客不能变成“经营游客”。文旅部也已将摆渡车问题列为整治重点,点名批评部分景区“丢掉了服务游客的初心”。

  三、法规模糊地带与监管缺位

  法律红线明确:《公路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拦截车辆。省道、县道属于公共交通资源,由财政出资养护,景区作为经营主体无权截留,将公共道路异化自家“摇钱树”于法无据。

  “历史遗留”成挡箭牌:面对质疑,景区常以“已按程序调整为景区道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回应,却无法出具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设卡收费批文。泸沽湖景区2018年就被曝光“圈路收费”,2024年回应仍是“历史遗留”,直到2026年才开通过境车辆专用通道。

  跨部门监管真空:文旅、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景区越权行为长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问题固化。事件发酵后,多是“一事一议”被动整改(如稻城亚丁在舆论后暂停收费、成立省级工作组),而非主动厘清权责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