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摆渡车收费有何规定标准?
近期,包括稻城亚丁、贵州大小井在内的多个网红景区因“拦路收费”引发争议,核心矛盾在于部分景区将公共道路圈为自家地盘,以“摆渡车”为名强制收费,变相将便民服务异化为“搂钱工具”。
一、景区摆渡车收费有何明确规定标准?
定价权限与成本审核:根据相关规定,景区门票及观光车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需经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成本监审后核定,依法定价并公开公示。稻城亚丁景区此前被指在S462省道上设卡,强制收取120元摆渡车费,甘孜州发改委随后发布通告,暂停该收费项目,并启动成本监审工作。
不得强制搭售或变相消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景区门票与观光车、电瓶车等内部交通服务应为独立项目,游客自愿选择购买,不得强制捆绑或变相强制消费。丽江虎跳峡景区曾为此发布声明辩诬。
公共道路不得设卡收费:省道、县道属于公共交通资源,根据《公路法》,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景区无权将财政出资修建的公共道路圈为“内部道路”进行拦路收费,若涉及此类操作,涉嫌违规。
二、近期有哪些典型违规案例被集中整治?
稻城亚丁省道设卡事件:2026年5月,有博主在稻城亚丁景区被拦,被告知须购买120元往返摆渡车票才能通过S462省道。该博主据理力争并签署免责承诺书后才得以自驾通行。事件发酵后,四川省成立调查组,甘孜州发改委于5月29日起暂停收取摆渡车费用,并启动整改专班。
贵州大小井“2公里收20元”争议:位于贵州罗甸的大小井景区,将通往景区的Y012乡道设置闸机,外来车辆一律被引导至村外停车场,游客需购买往返20元的观光车票,单程仅约2公里。运营公司解释此举为规范管理,但多位村民反映游客减少三分之二。
赛里木湖自驾服务费争议:2026年7月,有游客反映在赛里木湖除门票70元外,还需按人头每人支付75元自驾服务费,景区称该费用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与道路养护,已依法备案。
三、如何看待部分景区在公共道路上设卡收费的行为?
违规本质:公共道路是全民共享的交通资源,景区以“内部管理”或“生态保护”为名封路收费,实质是利用垄断地位进行强制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与合法通行权。
监管态度:2026年4月,文旅部已明确点名批评景区摆渡车乱象,要求各地景区回归服务本质,规范定价、公开收费依据。对于在公共道路上设卡收费的行为,省级主管部门也已派调查组介入,要求景区立即整改。
行业趋势:成熟的文旅市场更注重从“门票经济”向“体验经济”转型。过度依赖拦路收费、摆渡车创收的粗放模式,短期看似增收,实则透支口碑,最终会导致游客用脚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