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两次撤销学历决定,程序违法是否影响效力?
湘潭大学两次以“冒名顶替入学”为由撤销当事人本科学历,虽然第一次决定因程序违法被湖南高院撤销,但程序问题不影响实体事实的认定,学校在补正程序后再次作出相同决定,目前案件将于2026年8月18日开庭审理。
一、程序违法不改变实体认定
第一次决定被撤销原因:2025年8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湘潭大学2018年作出的撤销学历决定存在“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判决撤销该决定并责令学校重新作出行政行为。高院的裁定聚焦于程序正当性,并未否定冒名顶替的事实本身。
程序违法≠事实错误:在行政诉讼中,程序违法可能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但这意味着行政机关需以合法程序重新处理,而非承认原认定事实有误。法律专业人士指出,冒名入学属于持续性违规行为,高校依法有权撤销基于虚假入学取得的学历。
二、学校补正程序后再次撤销
第二次撤销决定:2025年11月18日,湘潭大学在补充调查、完善法定流程后,再次以“冒名顶替入学”为由作出撤销唐向东本科学历的决定。
程序补救的法律效果:校方通过重新调查取证、履行法定程序,弥补了首次决定的程序瑕疵。这一做法符合司法判决的要求——责令重作而非要求改变实体结论,故第二次决定在法律上具备新的效力基础。
三、当前诉讼焦点与状态
最新开庭安排:2026年8月18日,唐向东就湘潭大学第二次撤销学历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将在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弟弟唐向西将以第三人身份出庭。
争议焦点:本次诉讼的核心仍是程序与证据问题,而非冒名顶替事实本身。哥哥一方主张校方认定事实存在矛盾,而法律界普遍认为,即使行政诉讼胜诉,结果也仅限于要求学校重走程序,难以从根本上推翻依据充分的事实认定作出的撤销决定。
四、制度建设的积极方向
学籍管理完善:教育部门已推进学籍电子化管理和全国学籍信息联网,从技术上大幅减少了身份冒用的空间。
法律后果明确:冒名顶替罪于2021年正式入刑,《刑法》第280条之二规定顶替高等教育入学资格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潜在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程序正义强化:本案也促使高校在处理学籍争议时更加注重程序合规,确保行政决定经得起司法审查,体现了法治建设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