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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8:05来自 其他

孕妇家属还能通过哪些途径追究医院和医护人员的责任?

  一、民事赔偿:法院已判决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判决结果:2026年4月9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认定,四川省人民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多次编辑修改病历的行为,“超过正常限度及时限”,导致无法通过鉴定明确诊疗过错,依法推定医院存在过错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判决赔偿向怡梅148634.59元。

  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医院篡改病历导致无法鉴定的,推定医院有过错并承担全责。法院已确认该院多名医护人员对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等进行40余次修改,其中主任医师岳某一人修改30余次。

  二、行政追责:向卫生健康局申请调查与处罚

  主要诉求:家属已向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申请,要求对医院篡改、隐匿病历、销毁胎盘、脐带等证据的行为启动行政调查并进行处罚。

  调查进展:卫健局此前已确认医院存在“术后修改术前讨论记录”的行为,但医院拒绝提供监控视频,导致部分核查无法进行。卫健局已责令医院按要求提供服务并加强管理。

  三、追责医护人员:要求追究篡改病历者责任

  追责对象:家属明确要求追究4名参与篡改病历的医护人员(主任医师岳某、副主任医师王某、主治医师李某、主治医师陈某)的责任。

  路径选择:除民事赔偿外,家属还可通过以下方式追究医护责任:一是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若构成医疗事故可追究行政责任;二是若查实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追究刑责;三是通过卫健委的行政处罚程序对相关医务人员予以警告、暂停执业或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