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母婴育儿坊
四川人民医院涉事医护将面临何种行政追责?
四川省人民医院因孕妇胎监异常后被安排4天才剖宫产、最终胎儿窒息死亡一案,法院已认定医院篡改病历并判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目前家属正申请卫健部门启动行政调查,要求追究4名涉事医护的具体责任。
一、法院核心认定:推定医院存在诊疗过错
判决结果:2026年4月9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判决四川省人民医院赔偿原告向怡梅损失148634.59元,并认定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关键原因:电子病历后台数据显示,术后多名医护对病程记录等进行了40余次编辑修改,其中主任医师岳某一人即修改30余次,且修改时间集中在手术过程中或之后。
法律后果:法院认为,该修改行为“超过正常限度及时限”,导致案件无法通过鉴定明确诊疗过错,故依法推定医院存在过错并承担全责。
二、涉事医护行为认定:4名医护参与修改病历
涉事人员:包括主任医师岳某、副主任医师王某某、主治医师李某某、主治医师陈某。
争议焦点:医院方辩称仅存在“病历书写不规范”且与医疗过程无关,但法院未采纳这一解释。
性质界定:法院确认的行为属于“多次编辑修改病历”,而非单纯书写瑕疵,这直接触发了《民法典》中关于推定过错的规定。
三、行政追责最新进展:家属已申请调查,卫健部门尚未回应
申请内容:2026年8月9日,向怡梅向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要求对该院篡改、隐匿病历等行为启动行政调查并处罚,同时追究上述4名医护人员的责任。
此前卫健局态度:2024年12月回复中已确认医院涉嫌“术后修改术前讨论记录”,但因院方拒绝提供监控视频,部分事实无法核查。
当前状态:家属表示医院已支付赔偿款,但行政追责申请尚未收到卫健部门的最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