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医护人员是否会受到行政追责?
四川孕妇向怡梅因胎监异常被安排4天后才剖宫产,胎儿窒息死亡,事后医院被查出40余次篡改病历,法院已判决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涉事医护人员是否会受到行政追责,目前仍在卫健部门的调查之中。
一、行政追责的法律基础
法律依据明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执业医师法》,医护人员若在诊疗中存在过错、篡改病历等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可依法给予警告、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篡改病历性质严重:法院已确认四川省医院多名医护人员在术后对病程记录、术前讨论等病历进行40余次编辑修改,其中主任医师岳某一人修改超30次,远超正常限度。
行政追责需独立认定:法院的民事判决不等同于行政责任认定,卫健部门需另行启动调查程序,对涉事医护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专业评估。
二、此案例中的适用性分析
家属已正式申请:向怡梅已向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申请,要求对4名篡改病历的医护人员启动行政调查并进行处罚,目前仍在等待回复。
卫健局前期已有认定:2024年12月27日,青羊区卫健局回复确认,四川省医院涉嫌“术后修改术前讨论记录”,且拒绝提供监控视频配合核查护理记录伪造问题。
技术层面未完全认定:对于医院是否违反临床诊疗规范、是否延误手术等技术问题,卫健局认为需通过医疗事故鉴定解决,但因病历被篡改,鉴定机构已退回委托。
三、追责的现实障碍与进展
举证与鉴定困难:由于病历被篡改,原始诊疗记录缺失,两家司法鉴定机构先后以“无法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为由退回委托,导致行政调查缺乏技术评判依据。
医院不承认篡改:四川省医院辩称仅存在“病历书写不规范”,否认篡改事实,并主张胎儿死亡系脐带异常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
行政追责仍在进行中:截至2026年8月,卫健部门尚未公布对涉事医护人员的最终行政处罚决定,家属仍在持续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