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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医学生被害案中被告人林某强为何被维持死刑原判?
2026年8月11日,备受关注的安徽安庆22岁女医学生李某被前男友杀害案二审宣判,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被告人林某强的上诉,维持死刑原判。
一、犯罪预谋性极强,主观恶性深重
提前购买凶器:分手后,林某强因认为李某对感情不忠,产生杀人念头,提前购买了三棱军刺、电击枪等作案工具。
公开表露杀意:多名朋友证实,案发前约一个月,林某强在与朋友吃饭时就曾扬言要杀掉李某,犯罪意图早有预谋。
精心策划作案:2024年11月1日,他以“讨论经营网店”为由将李某约至出租屋,实施杀害后将尸体藏于床下,并将空调调至16度制冷以延缓尸体腐败。

二、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
直接致人死亡:林某强通过扼颈方式致李某机械性窒息死亡,手段残忍且当场毙命。
案后行为恶劣:作案后林某强不仅藏尸、调低空调温度,还丢弃了李某的手机、手表及作案工具,于当晚潜逃至潜山市。
毫无悔罪态度:二审庭审中,林某强全程冷漠,未对受害者家属表示任何歉意,甚至在听完判决后也没有任何发言,被法警带出法庭。其大伯仅在现场对受害者父母说了一句“对不起”。
三、一审死刑判决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
一审判决已充分认定:2026年1月13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某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法院认定其准备充分、蓄谋已久。
上诉理由不成立:林某强上诉后,其辩护人曾以“恋爱纠纷”“被害人有过错”等理由为其开脱,但法院认为所谓“感情纠纷”绝非杀人犯罪的免死金牌,在案证据充分证明了其预谋杀人、藏尸潜逃的事实。
二审依法驳回:安徽省高院二审审理后认为,林某强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且毫无悔罪表现,必须依法严惩,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