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类似“修缮”名义拆真建假事件再次发生?
8月11日,山西中阳一段约50米长的明代古城墙因“修缮”被拆旧建新,老砖石被当作废弃物倾倒,国家文物局与山西省文物局均已介入调查,如何防止类似“拆真建假”再次发生成为焦点。

一、让专业意见成为“硬约束”
前置审批强制化:该项目开工前,中阳县文旅局曾两次发函要求保护,但专业意见未被采纳。应规定所有涉及历史遗存的修缮工程,开工前须获文物部门书面批准,且该批准具有一票否决权。
低级别文物不低保护:该段城墙尚未核定为文保单位,属于“低级别文物”。应明确“应保尽保”原则,对四普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无论级别高低,均须参照文保单位标准进行保护评估。
二、坚持“最小干预”的科学修缮原则
修旧如旧,杜绝“翻新”:文物局曾建议采取现状加固、补砌防水等方案,但施工方选择整体拆除重建。修缮工程必须以“维持原状、最小干预”为铁律,禁止以“安全隐患”为由轻易推倒原始墙体。
规范旧材料处置:拆下的古城墙条石和城砖被“按废弃物倾倒”,这是对不可再生资源的粗暴对待。应立法要求所有拆除旧材必须编号保存,用于后续修复或研究,不得随意丢弃。
三、建立全程监督与问责闭环
上级监管及时介入:国家文物局和山西省文物局已关注并开展调查,说明自上而下的监督是关键。应建立“发现即督办”机制,对疑似违规项目迅速启动调查。
追责到人形成威慑:项目决策者、施工方若违反保护规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不因“未定级”而豁免。只有让违规成本远高于“推倒重建”的获益,才能遏制政绩冲动。
四、提升全民文物意识与参与
公众监督不可缺:此事件由知情人士和媒体揭露,证明社会监督是有效防线。应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拆真建假”行为随手拍、随时报。
开展基层文保培训:主导项目的林业部门负责人称“只是修缮亮化”,暴露出基层干部文保知识匮乏。应定期对所有涉及城建、林业、文旅的基层干部进行文物识别与保护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