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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8:06来自 育儿看点

胎监异常后医院推迟手术是否违反诊疗规范?

  一、事件经过与法院核心判决

  事件起因:2024年10月17日,孕37周的向怡梅因胎监数据不正常,被四川省人民医院安排紧急入院,准备剖宫产,但手术被安排在四天后(10月21日)。

  关键转折:21日上午术前,患者自感胎动微弱,胎心监测发现异常;10时13分超声检查未见胎心胎动,考虑胎死宫内;10时55分剖宫产取出女婴,已窒息死亡。

  法院判决:2026年4月9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认定,医院对病历进行了40余次编辑修改,“超过正常限度及时限”,导致无法通过鉴定明确诊疗过错。据此,法院推定医院存在过错,判决其赔偿148634.59元。

  二、“推迟手术”是否违反诊疗规范的法律认定

  直接鉴定受阻:卫健局认为,医院是否违反临床诊疗规范、是否未及时实施手术等技术问题,本应通过医疗事故鉴定解决。但法院委托的两家鉴定机构均因“无法根据修改前的电子病历资料进行鉴定”而退回。

  法律推定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院多次修改病历的行为导致鉴定不能,法院据此推定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胎儿死亡后果存在因果关系。这实质上从法律层面认定,医院在胎监异常后未及时手术的行为存在违规问题。

  医院抗辩未获支持:医院辩称仅存在“病历书写不规范”,胎儿死亡系不可预见的脐带异常所致,但法院未采纳该说法。

  三、胎监异常后的标准诊疗规范与警示

  胎监异常的处理原则:胎监(电子胎心监测)是评估胎儿储备能力的手段。当胎监结果持续不满意,提示可能存在胎儿宫内窘迫时,临床上通常需要紧急干预,必要时急诊剖宫产终止妊娠。

  本例规范要求:该院《医患沟通记录》亦明确记载:若胎监结果持续不满意,必要时需急诊剖宫产。但从10月17日入院到10月21日手术,间隔约4天,期间未进行紧急剖宫产。

  警示意义:此案凸显了病历规范管理的重要性。病历不仅是医疗过程的记录,更是医疗纠纷中判定过错的关键证据。一旦病历被篡改,医疗专业鉴定难以进行,医院将面临法律上的不利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