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尘百态笺
2026-08-11 13:24来自 其他

城管在执法时被摊贩殴打,如何进行正当防卫?

  武汉协管员金某被摊主先动手打伤后,叫来两名同事共同围殴摊主,三人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这次事件再次敲响警钟:执法辅助人员遇到暴力抗法时,绝不能以暴制暴,正当防卫有严格的法律边界。

  一、法律边界:什么时候才算正当防卫

  侵害“正在进行”是关键: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本案中,摊主黄某某、任某某先动手殴打金某时,金某若当场还击制止,可能构成正当防卫;但当金某的同事严某、郭某闻讯赶到时,摊主的攻击已经结束,危险已经消失,三人再共同殴打摊主,属于事后报复泄愤,主观上已转为伤害故意,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2026新法更保护还击方,但仍有红线:根据2026年1月1日施行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因琐事争执,一方先动手且手段过激,还击方一般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但前提是“还击”必须在冲突当场、侵害过程中进行,绝不能事后纠集他人报复。

  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即使摊主正在攻击,协管员的防卫手段也必须与侵害程度大致相当。视频显示,摊主被控制、失去反抗能力后,协管员仍持续击打头部等要害部位,已远超防卫必要限度,构成防卫过当乃至故意伤害。

  二、协管员的特殊身份:法律要求更严

  协管员没有暴力执法权:城管协管员仅有劝导、协助管理职责,没有独立执法权,更没有动手打人的权力。面对冲突,正确处置方式是劝阻隔离、全程录像、报警处置,以暴制暴属于严重履职违法。

  穿着制服就不能“以牙还牙”:公职人员或执法辅助人员面对非致命侵害时,不能随意升级为群体性暴力。三人闻讯赶到后未控制现场、未报警,反而加入殴打,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远超普通互殴。

  三、正确做法:冷静、取证、报警

  第一时间保全证据:执法记录仪、手机录像、周围监控都是关键证据,务必保留完整视频,避免“各执一词”。

  立即报警,移交警方处理:被打后应立刻拨打110,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方阻碍执行职务或故意伤害行为,而不是自己“叫同事找回场子”。

  就医验伤,固定伤情:及时到医疗机构检查伤情,保留病历、诊断证明,为后续追责提供依据。若伤情达到轻伤以上,对方即可被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