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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十五五”规划有哪些具体目标?
国务院印发的《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首次以“美丽中国”命名,并为2030年设定了18项硬核指标,其中PM2.5平均浓度要降至27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国优良水体比例提高到85%,这些关键目标直接关系到未来五年你我身边的环境变化。
一、核心环境质量指标: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
空气质量:到203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须降至27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0.9%以内。
水环境质量:全国优良水体比例提升至85%(约束性指标),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到86%左右,基本消除县乡黑臭水体。
生态保护: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25.8%,生态质量指数提升至86.5,全面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二、减污降碳协同目标:绿色转型进入攻坚期
碳减排硬任务: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25年累计下降17%,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须达25%,确保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8%以上,化学需氧量、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下降6%以上,均为约束性指标。
三、城乡人居环境与固体废物治理目标
美丽乡村建设:到2030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5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7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固体废物与新污染物治理:全面实施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行动,非法倾倒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事件发生率须大幅降低,推动200个左右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海洋生态修复:整治修复滨海湿地2万公顷,修复海岸线400公里,推动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成比例达到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