阡陌浮生记
2026-08-11 09:06来自 其他

原配怒斥胚胎销毁见证造假:我被排除在外

  患癌原配朱女士针对丈夫单方面宣称“已在三方律师见证下销毁婚外胚胎”一事公开回应,直指所谓“三方见证”实则仅有一方——男方、第三者和医院在场,她本人及其代理律师全程被排除在外,这一说法“匪夷所思”。

  一、核心事实:男方声称销毁,原配称被排除在外

  男方声明:2026年8月5日,丈夫唐先生主动联系媒体,称当日上午在第三者、医院负责人及“三方律师”见证下,已向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正式申请销毁涉案冷冻胚胎,其代理律师阮女士也向媒体确认“胚胎已经销毁”。

  原配当场驳斥:朱女士8月10日接受中国新闻网采访时回应,所谓“三方见证”实则只有男方、第三者和医院单方面操作,她及代理律师从未收到任何通知,全程不知情,中间“问题点太多了”。

  情绪反应:当朱女士从记者电话中得知丈夫已声称销毁胚胎时,双手抑制不住颤抖、眼眶泛红,直言“感觉自己被玩了”。

  二、程序争议:销毁过程缺乏公开与监督

  无官方书面通知:朱女士强调,她从未收到来自医院或法院的任何官方销毁证明文件,只有男方及其律师单方面声称。

  物证处置权质疑:案件仍处于诉讼阶段,被封存的胚胎属于核心争议物证,朱女士质疑此类关键证据是否可由单方处置。

  要求公开见证:朱女士此前已明确要求丈夫与第三者共同进行公开直播,在镜头前当场签署销毁意见书,以全网见证方式终结口头承诺,不再接受私下处理。

  三、法律困境:原配无权直接要求销毁胚胎

  处置权归属:根据现行法律实践,冷冻胚胎被视为具有生命潜力的“特殊伦理物”,其处置权原则上归属于精子和卵子的生物学提供者(即丈夫与第三者),而非合法配偶。

  医院与卫健委立场:上海卫健委调查后认为医院按规定进行了形式审查,尚无证据表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明确表示“无相应职责”强制销毁,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制度反思:该案件暴露出辅助生殖领域“重技术安全、轻婚姻伦理”的监管漏洞——假证可形式审查通过,但真证却无法行使处置权,原配维权面临多重程序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