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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08:37来自 其他

金运园区受害者家属能否获得赔偿?

  关于金运园区围殴案受害者家属能否获得赔偿,法律上存在明确的索赔路径,但受限于跨国追索的复杂性和园区犯罪集团资产隐匿的现实困境,实际获赔难度极大。

  一、刑事追责结果:15名施暴者各获刑13年

  案件事实:2025年12月29日,柬埔寨干拉省金运园区内,4名中国公民因试图逃离,遭1名中国籍主管带领14名柬埔寨保安持棍棒围殴,致1人死亡、3人重伤。

  司法判决:2026年7月31日,干拉省初级法院依据柬埔寨《刑法》第218条第3项和第224条,裁定15名被告犯有“多人实施的加重故意暴力罪”和“造成受害者死亡的加重故意暴力罪”,各判处13年监禁。

  法律定性:法院明确认定这是一起有组织、分工明确的暴力犯罪,监控录像证实了施暴过程的完整证据链。

  

  二、民事索赔路径:法律依据与执行困境

  法律依据:根据柬埔寨法律,受害者及其家属有权在刑事案件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施暴者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害等经济损失。

  现实障碍:15名被告多为园区底层保安和主管,个人偿付能力有限;金运园区的实际控制方为太子集团(已定性为跨国犯罪组织),其资产多通过地下钱庄洗白、隐匿或已被多国冻结查封,追索难度极高。

  跨国诉讼:受害者家属可在国内法院另行起诉太子集团相关责任人,但需面临跨境送达、判决承认与执行等复杂程序。

  三、受害者身份对赔偿的核心影响

  主动被骗入园区:若受害者系被“高薪招工”诱骗、非自愿从事诈骗活动,法律上属于犯罪受害者,有权主张民事赔偿,且公安机关的打击行动(如2026年以来已向柬方遣返2万余名涉诈人员)为其维权提供了事实支撑。

  自愿参与犯罪:若受害者为主动加入电诈团伙的“从业人员”,则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参与者,其人身伤害索赔请求将因自身行为的违法性面临法院驳回风险,且难以获得中国领事保护的支持。

  关键区分:目前公开信息未披露4名受害者是否从事诈骗活动,家属需首先证明受害者属于“被骗被困”而非“自愿参与”,这是启动民事赔偿程序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