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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06:56来自 其他

贾冰饭局被熟人偷拍,律师:包间私密,偷拍违法

  近日,演员贾冰在成都一场私人饭局中被同桌熟人偷拍,酒后几句随性话语被掐头去尾发上网,但舆论未讨伐贾冰,反而集体谴责偷拍者,多位律师明确指出:密闭包间属私密空间,熟人偷拍同样违法。

  一、事件定性:熟人“背刺式”偷拍

  事发经过:2026年8月初,贾冰在成都一家餐厅密闭包间内与多年老战友私下聚餐,无商务应酬,无媒体在场。席间他完全卸下防备,喝酒、抽烟,与远方战友视频通话时情绪激动,随口说了几句粗话。

  偷拍方式:同桌一名以“兄弟”相称的熟人,将手机藏在桌面缝隙中全程偷录,事后掐头去尾,只截取贾冰酒后随性的片段,配上引导性文案发到网上博取流量。

  贾冰回应:贾冰主动道歉,承认作为公众人物酒后说话没分寸,但并未点名指责偷拍者,只说“以后还能坐一桌不”,态度克制。

  

  

  二、法律分析:触犯民法典与治安管理处罚法

  侵犯隐私权: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武指出,密闭包间的私人聚餐属于《民法典》第1032条保护的“私密活动”,未经许可偷录并传播,直接构成隐私侵权。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也强调,熟人偷拍同样侵害隐私权,即便同桌吃饭,也不能默认同意拍摄。

  叠加侵权:偷拍后剪辑、配文传播,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且极易造成社会评价降低,同时侵犯肖像权、名誉权。

  行政与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偷拍、散布他人隐私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如已上热搜)可处5-10日拘留并处罚款。若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还可能触犯刑法。

  三、舆论共识:公众人物也需要私人空间

  公众一边倒支持贾冰:话题“贾冰这顿饭法律都站在他这边”冲上热搜,上万条评论中,大部分网友并未指责贾冰酒后失言,而是集体谴责偷拍者“把朋友放心上,把兄弟放网上”。

  律师观点:李振武律师表示,一个人选择做艺人,不代表放弃作为人的所有权利。“他可以接受作品被评价,但饭局上的放松状态不属于‘公众有权知道’的范畴”。

  深层警示:多家媒体评论指出,这种熟人背刺式偷拍危及所有人的社交安全感——今天偷拍明星,明天就可能有人拍下你与同事吐槽、相亲私语的片段发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