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烟火集
2026-08-11 03:57来自 其他

关于落实带薪休假的通知:年假天数、休假安排与未休报酬全解读

  各部门、全体在岗职工:为深入贯彻《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及人社部关于保障职工休息权益相关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职工法定休息休假权利,推动全员带薪年休假应休尽休、休满休足,结合本单位经营运行、岗位值守实际,现就规范落实带薪年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带薪年休假适用范围与休假标准

  • 享受条件:凡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含跨单位累计工龄)的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均平等享受带薪年休假,不得以编制、用工形式、岗位差异限制职工休假权益。职工累计工龄以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综合认定。
  • 休假天数标准
    •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每年5天;
    • 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每年10天;
    • 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每年15天。
  • 假期抵扣规则: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婚假、产假、育儿假、陪护假、工伤停工留薪期,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天数。
  • 当年不享受年假情形:职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不再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
    • 享受寒暑假且休假总天数超过当年法定年假天数;
    • 当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单位不扣发事假工资;
    • 工龄1-10年职工,当年病假累计超2个月;
    • 工龄10-20年职工,当年病假累计超3个月;
    • 工龄20年以上职工,当年病假累计超4个月。

  二、统筹规划休假安排,推行错峰分段休假

  • 建立年度休假台账:各部门每年12月底报送下一年度全员休假计划表,人事部门统一建档公示。结合业务淡旺季、岗位工作量分批次错峰安排,窗口、运维、应急值守岗位落实AB岗轮岗机制,保障工作不间断、职工能休假。
  • 灵活休假方式:职工可选择一次性集中休假或分段分次休假,支持将年假与周末、法定节假日衔接连休;年假原则上当年休完,确因重大项目、应急任务无法休假的,经职工书面同意后,可顺延至次年第一季度内休毕,严禁单位单方规定“年假年底清零”。
  • 领导带头休假:部门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带头执行休假制度,杜绝“领导不休、员工不敢休”现象,不得将职工正常申请休假与绩效考核、评优晋升挂钩、变相施压职工放弃休假。

  三、规范休假审批流程与未休年假报酬核算

  • 休假审批流程:职工提前3-7个工作日填写《带薪年休假申请表》,普通职工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由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完成后交人事备案。简化审批环节,杜绝层层加码限制休假。
  • 未休年假薪酬规定:因单位工作安排无法安排职工休年假,且经职工本人书面同意的,单位按职工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未休年假报酬(其中包含正常发放工资,额外支付200%补偿),报酬须在当年薪酬结算周期内足额发放,不得拖欠、抵扣。

      若职工因个人原因书面主动放弃休假,单位仅正常发放工资,无需支付额外补偿。

  • 离职职工年假折算:劳动关系解除/终止时,按职工当年实际在岗天数折算剩余年假,未休部分依法核算发放未休年假工资,折算不足1整天部分不予计发。

  四、强化管理监督,压实部门主体责任

  • 部门主体责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带薪休假落实第一责任人,合理调配人员、统筹工作,主动安排职工休假,不得随意拒绝合规休假申请。每月底将本部门当月休假、未休假人员情况报送人事部门汇总。
  • 常态化监督检查:人事部门联合工会每季度开展带薪休假落实专项核查,核查内容包含休假台账、审批记录、未休年假薪酬发放凭证。对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部门予以内部通报,并纳入年度部门考核扣分:
    • 无故限制、阻挠职工正常休年假;
    • 以团建、加班、事假抵扣法定带薪年假;
    • 未按规定足额支付未休年假300%工资报酬;
    • 擅自设置“年假作废”“放弃休假”等违规条款。
  • 职工维权渠道:职工合法休假权益受损的,可向人事部门、工会实名反馈,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答复;拒不整改的,职工可依法向人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五、工作要求

  • 各部门即日起组织全员学习本通知及带薪年休假相关法规,全面梳理本部门职工工龄、当年可休年假天数,于X月X日前完成年度休假计划报备。
  • 坚持以人为本,平衡业务运转与职工休息需求,切实保障职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休假管理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XX单位人事行政部

  XXXX年XX月XX日

  配套附件

  • 《职工带薪年休假申请表》
  • 《年度带薪年休假统筹计划表》
  • 《职工累计工龄认定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