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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8:33来自 其他

教师履职中因劝导学生冲突受伤如何保障权益?

  近期,教师因履职冲突受伤后反遭降岗降薪、调岗受阻的案例接连发生,暴露出当前教师权益保障在工伤认定、调岗安置、民事追偿等环节的衔接短板,如何为尽责教师撑起“保护伞”已成公众关注焦点。

  一、工伤认定:履职受伤依法享有核心保障

  认定依据明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教师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浙江宋老师课间劝架被戳伤右眼,已依法完成工伤认定。

  保障范围全面:工伤认定后,教师可享受医疗费报销、停工留薪期待遇,以及后续心理治疗、创伤康复等相关费用。内蒙古陈永春教师的案例则显示,即便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教育局仍可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给予降岗降薪处分,工伤认定与行政处分可能并行。

  二、民事赔偿:监护人需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无过错担责:依据《民法典》,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涉事学生因未满14周岁免于行政处罚,但家长仍需对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承担全额赔偿。

  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学校若未尽到危险品管控、冲突及时制止等管理职责,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浙江案例中,学校未管控校园尖锐物品,被指出存在管理疏漏。

  三、调岗与待遇:因公负伤教师享有合法安置权

  调岗不得降薪: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教师权益保护相关规定,学校对因工负伤、不适宜原岗位的教师,负有合理调岗义务,且不得降低薪资待遇。无正当理由拒绝调岗,构成侵犯教师劳动权益。

  安置须优先保障:浙江宋老师因确诊创伤后应激障碍申请调离一线,教育局回应“需统筹安排”引发舆论关切。舆论普遍呼吁,应设立因公负伤教师安置绿色通道,避免程序拖延让受害者“流血又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