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吃货日记
2026-08-10 18:51来自 其他

炸鸡店店家举报视频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拍摄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炸鸡店“不可炸鸡”店家举报爆单视频的行为,从法律角度看,很可能不构成对拍摄者合法权益的侵犯,因为拍摄内容涉及公共事件与劳动安全,举报行为本身属于平台规则内的权利行使,但店家此举引发了对其管理责任与公关意识的广泛质疑。

  一、法律边界:公共场所拍摄与举报权的平衡

  拍摄行为是否合法:根据《民法典》,在公共场所拍摄不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且具有公共性(如劳动者权益、食品安全)的内容,通常不构成侵权。此次事件中,外卖骑手拍摄了店员在店内因爆单而崩溃、呼吸性碱中毒的场面,拍摄对象为店内公共操作区,内容直指劳动者健康与平台用工机制,具有明显的公共监督属性。

  举报行为的合法性:店家有权向平台举报其认为侵权的视频,这是平台赋予商家的常规权利。但《民法典》第1024条明确,若举报缺乏事实依据或主观恶意,可能构成对拍摄者名誉权或发表权的侵害。目前的公开信息显示,店家举报的下架行为发生于事件发酵后,其动机更偏向危机公关而非法律维权。

  二、核心争议:拍摄者哪些权益可能受损

  发表权与传播权:视频被举报下架,直接限制了拍摄者公开发布和传播内容的权利。若店铺无充分证据证明视频捏造事实,这种限制可能构成权利滥用。

  肖像权与隐私权:此次视频主要拍摄店员的工作状态,而非针对特定个人的肖像或私密空间。法律上,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制作、使用他人肖像,一般无需征得同意(《民法典》第1020条)。

  名誉权风险:店家若在举报时捏造“虚假拍摄”“恶意抹黑”等理由,可能反向构成对拍摄者名誉权的侵害。此前有法院判决商家因恶意举报消费者差评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例。

  三、舆论焦点:举报行为引发的社会争议

  危机应对失当:事发后,店家第一反应不是救助员工、安抚舆论,而是“捂盖子”式的举报下架,被网友普遍认定为“本末倒置”。多家媒体与法律人士指出,此举不仅无法平息舆情,反而激化了公众对平台压榨机制和商家责任缺失的不满。

  公共监督的边界:该事件也推动了关于“劳动者权益视频是否应受平台保护”的讨论。部分网友认为,当前法律对“为公共利益拍摄”的保护仍显不足,导致劳动者常因拍摄维权而面临被举报、封号的风险。

  对行业生态的警示:事件提醒所有餐饮商家,在面对突发舆情时,应优先解决实际问题(如保障员工安全、优化排班与接单上限),而非简单依赖举报等手段压制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