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712天无罪释放仅获赔41万,国家赔偿标准引热议
河南企业家夫妇被羁押712天后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最终仅获约41万元国家赔偿,而他们拥有的上亿资产企业早已倒闭,反背上3000多万元债务。
围绕该案的核心事实与赔偿制度焦点,可从以下三个维度梳理:
一、这41万国家赔偿具体是怎么算的
根据2025年的赔偿标准,这个数额主要由两部分构成:- 人身自由赔偿金:按羁押天数乘以日赔偿标准计算。2025年标准约为每日475.52元,2026年提升至约495.94元。该案合计712天(王飞485天、刘素敏227天),人身赔偿金约33万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的35%,该案酌情赔付约8万元。
二、为什么巨额经营亏损不赔,只赔41万
核心原因是国家赔偿法对赔偿范围的严格限定:- 只赔"直接损失",不赔"间接损失":现行法律将羁押期间导致的企业停产、合同违约、债务利息、预期利润等均划入间接损失,不予赔付。检察机关及上级复议均维持了这一认定。- 被追缴的100万补贴款退还要求也被驳回:理由是这笔钱已上缴地方财政,非检察机关直接造成的损害。- 制度设计初衷:据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碧分析,立法需考虑国家整体支付能力与赔偿范围无限扩大的风险,但该设计在高度依赖经营者个人的小微企业场景下,容易形成"灭顶之灾"。
三、该案暴露的制度反思与当前焦点
此案引发公众与法律界对国家赔偿范围及司法措施的普遍讨论:- 刑法谦抑精神的应用:司法机关对经营者在采取羁押措施时应格外审慎,优先使用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措施,保障企业基本运转。- 呼吁完善涉企司法赔偿:专家建议,若能证明财产损失与错误强制措施存在唯一因果关系,应纳入可赔偿范围,填补现有制度空白。- "少捕慎诉"的落实:该案被羁押712天,期间曾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反映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