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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6:14来自 其他

明星街拍保护路人隐私有哪些法律要求

  近日,迪丽热巴在发布香港街头随拍时主动为所有入镜路人打码,这一细节登上热搜并引发公众对明星街拍中路人隐私保护法律边界的广泛讨论。

  一、法律明文保护:路人肖像权与隐私权的双重约束

  《民法典》第1018-1020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明星街拍中若路人面部清晰可辨,即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肖像使用”,需获得路人许可。

  《民法典》第1032条:明确隐私权保护范围包括自然人不愿被公开的私人空间、活动和信息。路人无意入镜却被全网传播,直接属于隐私侵害。

  侵权后果:被侵权人可保存证据,要求删除下架相关照片视频,并依法主张赔偿。检察机关官方账号也借此话题提醒公众注意保护他人人格权益。

  二、行业现状:普通路人缺乏曝光豁免权

  非公众人物的非自愿曝光:普通路人没有接受公众审视的义务,不愿被无端暴露在明星社交媒体上。但现实中不少明星发布街拍时直接原图发出,不顾及背景路人的肖像隐私。

  迪丽热巴的榜样示范:她不仅在本次香港plog中手动给所有路人及广告牌人像打码,此前的综艺中进入商店也会先询问店主是否介意被拍摄。网友评价“细节见人品”,这种被尊重感十分珍贵。

  核心共识:尊重陌生人隐私本就是基本的边界感,不分明星或普通人。

  三、法律与道德的合力:公众人物更应守住边界

  较高注意义务:明星作为流量中心,其发布的街拍传播面极广,理应承担比普通人更高的隐私保护义务。迪丽热巴的举动为行业树立了一个可复用的操作标杆。

  普法与教育的延伸:该事件引发多家法治媒体跟进普法,推动“拍摄前需获许可、发布前需处理路人面部”成为更广泛的社会共识。

  个体差异与底线:有网友认为“打码本就是基本操作”,但这种“基本”意识在行业中尚属少数,更凸显其示范意义。真正健康的街头拍摄文化,需要法律底线与道德自觉的共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