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见闻窗
睡自己车里被收150元住宿费,监管介入后如何处理?
凌晨在服务区睡自己车里,却被酒店收150元“住宿费”,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要求酒店全额退款并整改,酒店还额外补偿了当事人1000元。
一、事件焦点与定性
收费争议:当事人凌晨在服务区停车休息,因其车辆停放位置邻近某酒店区域,被酒店工作人员要求缴纳150元“住宿费”,而当事人并未入住。
核心分歧:酒店认为车辆占用其停车场资源且提供了安保服务,应收取停车费或“过夜费”;当事人则认为未享受酒店客房服务,收费不合理,系捆绑收费。
主管部门定性: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后初步认定,该酒店在无客房服务、未明码标价注明“停车住宿费”的情况下,向车内休息的非住客收取费用,涉嫌违反《价格法》关于明码标价与公平交易的规定。
二、监管介入的具体措施
调查取证:监管执法人员调取了现场监控录像、酒店收费记录及当事人消费凭证,核实了酒店未提供实质住宿服务却收费的事实。
责令整改:依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监管部门要求酒店立即退还当事人150元,并限期整改收费系统,要求酒店对停车区域收费单独公示、明码标价,严禁以“住宿费”名义收取非住客费用。
立案警示:因酒店收费行为存在不当得利且可能涉及价格欺诈,监管部门同步启动行政程序,对酒店进行约谈并记录信用档案,若再犯将予以行政处罚。
三、最终处理结果与补偿方案
全额退款:酒店在监管责令下,已向当事人全额退还150元。
额外补偿:为平息争议、消除负面影响,酒店主动提出补偿当事人1000元,作为对停车及时间损失的合理补偿,双方达成和解。
行业导向:监管部门以此案为典型,向当地旅馆业下发提醒函,明确要求:停车区域收费若仅针对非住客,需与服务区或经营区分离,并设置独立收费标识,不得与客房费用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