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坛追迹
2026-08-10 13:55来自 其他

明星拍摄街拍时给路人打码,法律上是否有明确要求?

  一、法律是否有明确“打码”要求?

  现行法律未规定“必须打码”:《民法典》第1019条明确,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公开他人肖像,不以是否营利为唯一判断标准。也就是说,公共场所被拍不意味着肖像可以被随意传播,明星街拍发布到社交平台,路人属于“被动入镜”,发布者原则上需取得其许可。

  合理使用例外:新闻报道、展示公共环境等法定合理使用情形,可以不经同意使用肖像。街拍若属于“随手记录日常”而非新闻或公益展示,一般不落入合理使用范围。

  打码的定位:充分打码(面部完全遮蔽、无法识别到特定自然人)是有效规避侵权的技术手段,但不是法律明文要求的必经程序,更不是侵权后的“万能护身符”——如果打码过浅、身形轮廓或体态结合场景仍能辨认出本人,依然存在侵权风险。

  二、迪丽热巴事件中的“下意识”为何被关注

  手动打码的事实:2026年8月9日,迪丽热巴发布香港街头随拍plog,将所有入镜路人面部逐一打上马赛克,甚至连背景广告牌上的人像标识也做了模糊处理。多位网友指出,这并非团队安排,而是她本人手动完成,多年来的习惯性操作。

  过往“细节”积累:这并非首次。此前在《花儿与少年·丝路季》中,她进店购物时会先询问店主是否介意被拍;在发布与粉丝聊天截图、路透视频时,也会主动遮挡素人信息,曾标注“打码是为了保护他人隐私”。

  对比行业现状:不少明星发街拍直接原图发布,背景路人面孔随同公开。迪丽热巴的举动因此被评价为“刻在骨子里的教养”——自己经历过被镜头侵扰,所以更懂得为他人守住边界。

  三、理性看待“打码”的分寸与边界

  打码是“善良本分”而非“超额加分”:部分网友认为“给路人打码本就是基本素养,不必过度吹捧”。从法律视角看,不打码确有侵权风险,打码只是尊重他人肖像权的底线操作,并非值得大书特书的“壮举”。

  法律倡导与公众期待:“沿江检察”等媒体账号借此次热搜普法,提醒拍摄发布网络内容时注意保护路人的人格权益。公众期待明星作为高流量群体,能率先遵守基本的肖像保护意识,而非将“不打码”视为常态。

  给普通人的启示:公共场合拍照可以记录风景,但不能随意记录陌生人的面孔用于网络传播。被未经许可拍摄上传的当事人,可依法要求删除、下架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