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称销毁胚胎,患癌妻子为何坚决不信?
一、事件核心:一枚“婚外胚胎”引发的多重诉讼
妻子维权:2019年患肺癌的朱女士,2025年10月发现丈夫唐先生与第三者伪造结婚证,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成功培育了冷冻胚胎。她持真实结婚证要求医院销毁,但院方以“无法核验真假证”和“原配无基因贡献”为由拒绝,并表示若二人离婚后丈夫与第三者补办真结婚证,该胚胎即可合法移植。
丈夫反诉离婚:2026年7月30日,朱女士起诉丈夫、第三者及医院的人格权纠纷案在上海徐汇法院开庭,庭前一分钟她突然收到丈夫在无锡法院提起的离婚传票。起诉书将共同财产、债务、抚养费等五项诉求全部勾选“无”。
二、当前焦点:胚胎是否“已销毁”引爆程序之争
丈夫说法:2026年8月5日,唐先生通过媒体称,已在三方律师见证下向医院主动申请销毁了胚胎,自己“一直以来都愿意配合”。其律师也向媒体确认了这一说法。
妻子质疑:朱女士回应完全不知情,认为“销毁”的决定应经过当事人同意并由法院定夺。她提出三大疑问:销毁流程是否合规(卫健委此前要求封存并由法院裁决)、如何证明被销毁(无视频或官方文书)、到底销毁了几个胚胎(数量不明)。
第三方沉默:截至8月6日,上海市、区两级卫健委及涉事医院均未就胚胎是否确已销毁一事作出官方声明。
三、法律难点与后续博弈
处置权归属模糊:律师指出,冷冻胚胎在法律上是“特殊伦理物”,处置权原则上归精卵提供者(即丈夫与第三者)所有,原配未提供遗传物质,不天然享有单方销毁权。
女方立场:朱女士坚持“胚胎不清,婚不离”,已向检察院提交追究丈夫重婚罪的刑事自诉材料,同时申请法院调查丈夫名下企业股权与资产,追索转移到第三者身上的婚内财产。
离婚案延期:原定于8月11日开庭的离婚案已确认延期,朱女士表示已申请终止离婚诉讼,专注于胚胎案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