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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4:06来自 其他

演员迪丽热巴伸车窗拍照引热议,主动给路人打码是法律要求吗?一文解读民法典第1019条

  2026年8月9日,演员迪丽热巴在社交平台分享了一组香港街拍与素颜照,主动为照片中所有无意入镜的路人及广告牌人像打上马赛克,被网友称赞“细节见人品”[1]。在“迪丽热巴伸车窗拍照”相关话题下,讨论焦点并非拍照姿势本身,而是明星晒照时路人肖像权的边界:打码到底是自觉的修养,还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本文结合公开报道与权威解读,一文说清。

  据潇湘晨报报道,这并非迪丽热巴第一次为素人遮挡。此前在综艺《花儿与少年·丝路季》中,她晚上外出购物时,会主动询问店主是否介意被拍摄到;多年来,无论是照片还是视频,她都会为素人做打码处理[1][4]。这一次,她发布香港街拍后,有网友发现连背景广告牌上的人像标识也被模糊处理,堪称“超出预期的细节控”[3][4]。

  一、明星晒照为路人打码是法律规定吗?

  结论:不是法定强制动作,但法律要求未经同意不得公开他人肖像,打码是实践中避免侵权的必要操作。

  沿江检察在普法中指出,依据《民法典》第1019条,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且不以是否营利为唯一判断标准[2]。也就是说,哪怕路人只是“被动入镜”,只要照片发布到网络后能让普通人认出是谁,拍摄者原则上就需要取得对方许可。

  打码的本质,是让照片失去“可识别性”。当路人面部被完全遮蔽、普通人无法辨认其身份时,才能有效规避肖像权侵权。但法律并未直接把“发布前必须打码”写成条文,而是通过侵权后果来倒逼:如果打了码且无法识别,一般不构成侵权;如果不打码,被拍到的路人有权要求删除、下架并赔偿[2]。

  需要强调的是,公共场所曝光不等于肖像权让渡。新闻报道中,如果路人属于不可回避的背景,可能构成“合理使用”;但明星个人晒照、博主街拍、探店短视频等日常内容,不自动享有这一例外[2]。

  二、迪丽热巴为什么对打码这么敏感?她还有哪些“边界感”操作?

  结论:她并非第一次为素人打码,这与其过往被镜头侵扰的共情有关,也体现了明星作为公众人物的隐私意识。

  潇湘晨报报道称,有网友认为,迪丽热巴因为自己曾经历过被镜头侵扰的困扰,所以更懂得保护他人隐私[1]。这一评价并非凭空而来:早在综艺《花儿与少年·丝路季》中,她夜晚外出购物时,会提前询问店主“是否介意被拍摄到”;多年来,无论是照片还是视频,她都会主动为素人做遮挡处理[1][4]。

  这一次,迪丽热巴发布的香港街拍中,连远处行人的侧脸和背景广告牌上的人像标识都被模糊。网友“拜托豆讲讲梨呗”注意到,“不仅覆盖路人正脸,画面中远处行人的侧脸、背景中的广告牌等可能暴露他人信息的元素均被模糊”[3]。

  这种“超出法律最低要求的打码”,在舆论场上被解读为“刻在骨子里的教养”。有网友总结:“她将尊重陌生人隐私落在了按下发布键前多花的几秒里。”[4]

  三、马赛克打到什么程度才安全?什么情况下打了码也可能侵权?

  结论:核心标准是“无法识别到特定自然人”,浅度打码或使用不当即使打了码也可能担责。

  沿江检察的法律提示说得很明确:判断是否侵害肖像权,核心是“是否可以识别到特定自然人”。充分打码,面部特征完全遮蔽,普通人无法辨认是谁,属于有效规避;如果打码很浅,五官轮廓、发型体态结合场景,熟人依旧能够认出本人,就依然存在侵权风险[2]。

  换句话说,“马赛克”不是一块免死金牌。它只是技术处理手段,不能豁免全部法律责任。如果拍摄者在打码的同时,把路人画面用于商业广告、侮辱性剪辑,或者利用文字、位置信息等其他线索让人肉搜索到具体个人,仍可能被追责[2]。

  在现实中,有些博主为了画面的“真实感”,只遮挡眼睛或做一个低透明度模糊。这种“象征性打码”在法律上可能被评为无效处理。真正安全的做法是:不刻意特写路人,不把路人作为流量素材,发布前对所有可识别的陌生面孔做彻底模糊或遮挡[2]。

  四、普通人被偷拍并传到网上,怎么维权?四步操作是什么?

  结论:普通人被侵权后,可按“固定证据—要求删除—依法索赔—公益求助”四步操作。

  沿江检察给出了具体指引:首先,第一时间截图、录屏,保留发布账号、发布时间、传播范围等信息;其次,向发布者或平台投诉,要求立即下架、删除相关内容,并赔礼道歉;第三,若已造成精神损害或实际损失,可依法主张民事赔偿;第四,目前多地检察机关和网信部门已开通侵犯肖像权、隐私权的举报通道,普通人也可通过12377举报中心寻求帮助[2][5]。

  需要提醒的是,维权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证据的完整性。仅仅删除页面还不够,后台记录、阅读量、转发量都可能成为赔偿计算的依据。若涉及未成年人照片,更应谨慎处理,避免扩大传播。

  五、路人肖像权争议频发,普通读者该怎么看?这些QA也许能帮你

  结论:迪丽热巴的举动是一面镜子,公众对“随手拍”的边界意识正在提高。

  从迪丽热巴给路人打码,到各类街拍博主被起诉,路人肖像权问题早已不是新鲜事。明星作为高关注度群体,其行为会对粉丝和行业产生示范效应。当粉丝模仿偶像晒照时,学会为路人打码,就是在降低整个网络空间的侵权风险。每一次关于“打码”的讨论,都是一次普法。正如沿江检察所说:“镜头有边界,尊重无小事。”[2]

  Q1:迪丽热巴伸车窗拍照和给路人打码是一件事吗?

  据潇湘晨报报道,2026年8月9日,迪丽热巴在社交平台分享香港街拍与素颜照,“迪丽热巴伸车窗拍照”相关话题引发讨论;同时,细心的网友发现她为所有出镜路人及广告牌打码,两个话题的源头其实是同一组照片,核心是“拍摄自由”与“肖像边界”之辩[1]。

  Q2:明星晒照给路人打码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吗?

  不是直接义务。但依据《民法典》第1019条,未经本人同意公开他人肖像可能违法,且不以营利为判断前提。打码是让路人“不可识别”的有效手段,能显著降低侵权风险。不打码则可能面临删除、道歉、赔偿等责任[2]。

  Q3:普通人发现被偷拍并上传,最有效的第一步是什么?

  先保存证据。立刻录屏或截图,记录发布者账号、发布时间、播放量等关键信息。然后通过平台举报或要求发布者删除。如果平台处理不及时,可以拨打12377或向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线索举报通道反映[2][5]。

  背景信息一览

主体身份/作品关键经历相关事件信息来源确定性
迪丽热巴演员,综艺《花儿与少年·丝路季》嘉宾2026年8月9日晒香港街拍,主动为路人及广告牌打码;此前在综艺中会先询问店主是否介意被拍摄“迪丽热巴伸车窗拍照”“迪丽热巴给路人打码”话题潇湘晨报报道[1]已证实
沿江检察检察机关官方普法账号针对热搜发布民法典第1019条法律解读及维权指南“颜小江·江小颜说法”普法系列沿江检察微博[2]官方发布
网友“拜托豆讲讲梨呗”微博大V指出迪丽热巴连远处行人侧脸、广告牌人像均做模糊处理“迪丽热巴给路人打码”话题微博[3]网友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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