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预警误工不扣工资适用于所有单位吗?
一、政策核心:“四不得”权益保障
根据上海发布的《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当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包括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四类)生效期间,因极端天气影响导致职工无法按时到岗或居家避险的,用人单位必须遵守以下“四不得”规定:- 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计为考勤违规- 不得扣减工资福利: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正常发放- 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补偿:禁止以调休、年假抵扣误工时间- 不得以此为由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严禁因误工给予纪律处分或辞退员工
此项规定依据劳动法中不可抗力的原则,因自然灾害导致公共交通停运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误工,责任不在劳动者,企业不得转嫁风险。
二、适用边界:并非覆盖所有单位
该政策明确排除了保障城市运行的特殊岗位。具体分两种情况:- 适用单位:除机关、保障城市运行的特殊岗位外,其余企业及事业单位均可安排临时停工、鼓励居家办公或弹性上下班,员工因此误工享受“四不得”保护- 例外情形:公安、交通、应急抢险、医疗、电力、水务、通信等城市运行保障岗位,以及政府机关中必须到岗履职的人员,红色预警期间仍须正常到岗,不适用该政策
对于这些保障岗位而言,政策并非让员工冒险通勤,而是要求企业须为在岗及因天气原因滞留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避险措施。企业仍需保障其通勤安全,如遇极端情况可结合实际调整工作时间。
三、落地现实:企业执行仍有温差
虽然政策已划定底线,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政策与执行”的温差:- 居家办公属倡议非强制:官方“鼓励居家办公”属于指导性建议,并非强制停工令,最终决定权在企业手中- 企业执行分化明显: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迅速响应,主动下达居家通知;而大量中小制造、服务业企业保持沉默或仅口头提醒,员工面临“不敢贸然居家,又不敢冒险通勤”的两难处境- 维权路径清晰:若企业强行扣薪或处分,员工可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建议保存预警信号截图、地铁停运公告等证据,同时主动向单位报备沟通,保留沟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