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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台风天误工不得扣工资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上海市针对台风等极端天气已出台明确的误工权益保障规定:一旦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用人单位对因天气造成误工的员工不得作迟到或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更不得以此为由开除员工。
一、核心政策依据:红色预警是关键“护身符”
上海的规定主要源自《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沪府令73号)及《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 这套机制只在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含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红色预警)发布时强制生效,黄色、橙色预警阶段政府鼓励弹性办公,但不触发“不得扣薪”的刚性条款。
二、四大“不得”划定企业行为红线
不得作迟到或缺勤处理:员工因红色预警所致误工,企业不得在考勤系统中记迟到或旷工。
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企业必须正常发放该日工资,防暑降温费等法定福利也不得克扣。
不得以休息日或年假抵扣:企业无权要求员工用法定假日、休息日或带薪年假来补回误工工时。
不得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不可将天气导致的缺勤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并据此开除员工。
三、适用例外与落地落差
适用例外:政府机关及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如水务、电力、医疗急救)不在此列,相关人员仍需到岗或值守。
落地温差:该政策属于柔性倡议而非强制行政命令,企业拥有最终决定权。 实际执行中,互联网、金融等头部企业多迅速响应,仍有大量中小企业保持沉默,员工被迫在风雨中等待“公司通知”,陷入“不敢居家又不敢冒险通勤”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