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逝世发现孙子非亲生,公婆能否要求返还抚养费?
广西一位老人因孙子在儿子葬礼上不捧骨灰盒起疑,私下做亲子鉴定发现孙子非亲生,起诉要求儿媳返还8年抚养费等共计36.5万元,却在一审、二审均被法院驳回,目前案件已进入再审程序。
一、事件经过:反常举动引发血缘疑云
案件起因:2024年5月广西陆晓东因交通事故去世,其妻黄某某提出需先给抚恤金才让8岁儿子小海参加火化仪式,且未按当地习俗让孩子捧骨灰盒、守灵,这一反常举动引发陆家对孙子血缘的怀疑。
两次鉴定:家属剪取孩子头发指甲送检,结果显示祖孙无血缘关系;后又调取交警部门保存的陆晓东血液样本,另一家机构同样排除了陆晓东是小海的生物学父亲。
诉讼请求:2025年1月两位老人起诉,要求确认小海与已故儿子不存在亲子关系,并主张返还8年抚养费19.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等共36.5万元。
二、法院驳回:两大法律障碍导致诉求未获支持
诉权主体限制:根据民法典第1073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正当理由的,只有父或母可以提起诉讼,祖父母不具备提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的主体资格。
鉴定程序瑕疵:法院认定DNA鉴定机构受理案件时,未成年人监护人未到场确认鉴定事项,也未履行身份核验程序,不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要求,鉴定意见真实性合法性无法确认,不予采信。
婚生推定原则:孩子出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医学证明、户籍登记均记载陆晓东为父亲,法律上已形成合法有效的父子关系,且陆晓东生前从未否认。
三、再审进展:老人坚持追讨只为求真相
再审已立案:家属表示再审申请已获立案,母亲因鉴定结果两次住院,老人并非追求赔偿,若孩子确认非亲生愿意放弃钱款追讨,只求对方赔礼道歉、给去世儿子一个交代。
法律困境:法律界分析认为,在司法解释不修改的前提下翻案可能性微乎其微,专家建议可从遗产继承资格角度寻求程序性救济。